第102章 死亡通知單(1 / 2)

戴欣怡:“就是隻要吳事申看到了罰單,就知道他要殺誰了,這個就是他們聯絡的工具。”

田曦薇:“方式”

戚薇:“對,聯絡他的方式。”

吳事申的僱主透過罰單指定加害物件。

戚薇:“那他會不會也不知道僱主是誰?就只有這一個方式。”

李雪琴:“那也有可能,這個方法也是他的僱主要求的。”

僱主指定了加害物件和加害方式?

戴欣怡:“也有可能,是他自己寫的,他自己記錄一下他怎麼死的。”

罰單背面是吳事申的作案筆記?

戚薇:“對,然後第二天,新聞就會告訴他的僱主,這個人是怎麼死的,他的僱主都能看得到,這個邏輯是通的。”

僱主可透過新聞得知吳事申能否得手?

張藝凡:“所以,這個罰單不是罰單,是死亡通知單。”

戴欣怡:“不對,如果說吳事申不知道他的僱主是誰的話,他不會在趙八哥的那張單子上畫問號的。”

戴欣怡:“以他的性格,他直接殺不就好了嗎?但恰恰他畫了一個問號,所以證明了他知道自己的僱主,他知道自己和趙八哥是一夥的,所以才會疑惑為什麼要殺自己人。”

李雪琴:“對,這個有道理,所以他是從那一年開始殺人的?”

李一桐:“早,很早!最早是從2013年的時候。”

李雪琴:“那他從18歲就開始從事殺手工作了。”

眾人又仔細看了看得到的新聞。

李一桐注意到了一個不同點:“欸?戴明,他後面為什麼畫了一個圈圈,寫了一個具幹靜和段梓王。”

戚薇:“對,是用紅筆劃了一下的,我來唸一下這個新聞啊。”

——

新聞內容:

當地時間9月5號晚上,市三班島比格新聞社,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發後,消防員立即趕到了現場,進行滅火處理,但因為火勢過大,一名女子逃生不及,葬身火海,據查證,死者正是,比格新聞社的調查記者,戴明。

——

戚薇:“然後這個戴明用紅筆圈出來了,邊上寫了一個具幹靜和段梓王。”

戴明、具幹靜和段梓王三人又有何聯絡?

接下來的新聞報道就是段梓王對戴明進行了明為誇獎,實為貶低的報道,引導大家認為火災有戴明故意縱火的嫌疑。

戚薇:“現在,新的東西出現了,就是比格新聞社。”

比格新聞社相關人物;

段梓王、戴明、具幹靜、易玉。

戚薇:“這都是跟比格新聞社相關的人。”

戴欣怡:“那你們知道,比格新聞社現在是哪裡嗎?”

李一桐:“哪裡?”

戴欣怡指了指自己的腳下。

李雪琴:“這啊?1111?!”

戴欣怡:“對,就是1111新媒體公司。”

戚薇:“那,就是為什麼?會有具幹靜啊?”

具幹靜和比格新聞社有何聯絡?

李雪琴:“具阿姨說,她幹這些喪天良的事兒,早就該抓。”

戴欣怡:“欸,你們就直接說,你們都有什麼疑問吧?我一一解答,要不然你們進度實在是太慢了。”

李雪琴:“那具阿姨做了什麼喪良心的事兒啊?”

戴欣怡:“她是戴明家的保姆,為了錢,去救她的女兒,所以就抓了戴明的女兒,戴明女兒消失了,有報道說,小女孩死了,本來,人家一家好好的,後來,死的死,瘋的瘋。”

張藝凡:“所以具阿姨當時說是報應來了。”

李一桐:“但欣怡你之前不是說,具阿姨放過了她的女兒,所以你會照顧她的女兒。”

戴欣怡:“對啊,我為了查這些東西,在這個公司待了這麼多年,知道點東西很正常。”

田曦薇:“那……那個火也是具阿姨放的?”

戴欣怡:“無法確定,只能說和他們幾個有關係,具幹靜和段梓王,一個求財救女兒,一個圖權想升職,戴明死後,具幹靜的女兒得救了,段梓王也上位成功當上了總監。”

戚薇:“所以,也就是說,這個人本來是要殺的,但有可能不是我動的手,有別人一起動手,對。”

李一桐:“這最後一張罰單,吳哥畫了一個問號,我傾向於欣怡的想法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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