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出海(1 / 2)

頓了頓,李旦繼續說道:

“這次股東大會的第二個議題,是確定永明要塞全體人員各自應占的股份。”

“其中出資者的股份是最好確定的,就是他的出資比例,所以就先來確定銀股的股份。”

“這次我來的時候,帶來了十萬兩現銀,及總價值二十萬兩白銀的物資,”

“這就是李某對南海邊地公司的投資總額。”

“現在就看各位出海願意給南海邊地公司投入多少資金了。”

“出海”就是17世紀到18世紀中國對船長的稱呼。

與歐洲一樣,在估測船隻使用期間的修理費等預算的基礎上,

建造和舾裝大型洋船、購入商品等項,在中國也是難以憑個人財力來支撐的。

於是,中國一般採取合作伙伴模式,船員持有船隻股份的情況也很多。

出海代表共同出資者,負責航海和交易的一切事宜。

在船隻出港時,出海負責管理舾裝、記賬、融資、僱傭船員、分配船艙。

在船隻靠港時,出海負責船上貨物的銷售和進貨、納稅、簽署相關合同等。

船員也依照職責稱呼,如會計、總管、香工、火長、舵工、大繚、亞班、頭碇、押工、炮手、水手等。

會計顧名思義就是會計員。

總管相當於大副。

香工負責船神的祭祀,相當於西方海船上的神職人員,如果有的話。

火長就是舟師,相當於領航員。

舵工,是掌舵負責人。

大繚,是帆索負責人。

亞班相當於水手長。

頭碇,是船錨負責人。

押工,是船上的木工。

透過銷售或運送商品所得到的總收益去除必要支出後的純利潤,

首先按照共同出資者和船員之間事先約定的股分進行分配。

在此基礎上,出資者按照出資比例,船員按照職位高低,分別領取分紅。

此外,一般情況下還允許出海以下的船員,按照職位高低攜帶一定量的私貨上船。

這一規則和歐洲那些海貿公司的情況是一樣的。

總體而言,在船員的構成和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中國的船隻並不比歐洲特別。

至少可以認為,在17世紀到18世紀的亞洲海域,中國船隻和歐洲船隻相比,

在船員的構成、運輸、貿易方式等方面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最大的區別在於,船隻運營主體是屬於幾個人合股出資的貿易商人,還是有永久資本支援的股份有限公司。

當然只要南海邊地公司成立,這種區別很快就要不復存在了。

出海通常也是共同出資者中的一員,一般都是所有船員之中最富有的人。

但在共同出資者之中,出海往往就是最窮的一個,

名下通常只有一艘船,甚至可能連一艘船都沒有。

否則他們又何必冒著生命危險去遠渡重洋呢?

不過眼下,在永明要塞中的千餘人,

除了李旦這個大財東,三浦按針和考克斯,及那二十個朝鮮少女外,

其他人不是各條船上的出海,便是他們手下的船員。

這些人裡能出得起大額投資的,無疑就只有出海了。

所以李旦拉投資才會只問出海,而不問其他人。

“我出十萬兩白銀!”

李旦話音剛落,顏思齊立馬起身,中氣十足地說道,但馬上他又話鋒一轉,

“誒,不過只有銀票,銀子還在平戶存著呢。”

會場上頓時響起一片笑聲。

可能大家都覺得他後半句話就是純純的廢話吧。

李旦衝他笑著點了點頭,然後又對臺下朗聲道:“還有誰願意出資?”

“我出五萬兩銀票!”

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立即朗聲說道。

他是這次跟隨李旦來的一位出海,名叫李德。

因為自己沒有船,所以受僱擔任李旦名下一艘商船的出海。

洪昇就在他的手下擔任船員。

能在弱冠之年就成為出海,此人必有過人之處,要麼是個富二代,要麼就是年輕有為。

但若是富二代,家裡應該還不至於連一條船都給他買不起。

總之李國助對他並不熟悉,只記得前世看過的《臺灣外記》上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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