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鄭芝龍的老丈人啊!居然還是個鑄炮大師……
想到這裡,李國助笑著點了點頭,說道;
“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鑄鐵炮給船上用就行了。”
“反正我們將來也要開辦造船廠,造的都是西式海船,各個都能載30門左右的重炮。”
“只要船能賣出去,再重的鑄鐵炮也能賣出去,不怕沒銷路。”
“至於陸地上用的炮,就用銅鑄造好了。”
“反正不管是原材料,還是對大明和朝鮮出售,我們都有運輸成本優勢。”
“再說一場野戰,兩三萬兵力的軍隊能攜帶20門紅夷大炮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李國助這話並非信口胡說,而是有歷史依據的。
1641年的明清松錦大戰中,
明軍約有13萬兵力,攜帶大小火炮3500多門,其中卻只有15門紅夷大炮。
清軍約有12萬兵力,也只攜帶了37門紅夷大炮。
同時期的歐洲明顯要強一些,但投入陸戰中的火炮也遠遠無法與海戰相比。
1620年的白山之戰中,
波西米亞新教陣營約有3萬兵力,卻只攜帶了6門12 - 24磅火炮和4門輕炮。
神聖羅馬帝國天主教陣營約有2.7萬兵力,也只攜帶了12門12 - 24磅火炮。
作為三十年戰爭初期的一場重要戰役,這不得不說是太寒酸了。
1631年的布賴滕費爾德戰役中,
瑞典-薩克森聯軍約有4萬兵力,攜帶66門大炮。
神聖羅馬帝國-天主教聯盟軍隊約有3萬兵力,攜帶27門大炮。
1632年的呂岑會戰中,
瑞典與新教諸侯聯軍約有1.9萬兵力,攜帶60門大炮。
神聖羅馬帝國軍隊約有2.2萬兵力,攜帶24門大炮。
1643年的羅克魯瓦戰役中,
法國軍隊約有兩萬三千兵力,攜帶12門大炮。
西班牙軍隊約兩萬七千兵力,攜帶30門大炮。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國家造不出足夠多的大炮嗎?
顯然不是,當時歐洲國家的海軍哪怕是最低等的六級戰艦,
裝備的大炮數量也能達到白山之戰的程度。
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大炮在陸地上難以機動,運輸艱難。
在當時的歐洲,運送一門重加農炮及其炮隊就需要30匹馬。
法國人總結,如果一支部隊分不到400匹馬來運輸大炮、彈藥及炮兵,
那麼索要更多大炮也是沒有意義的。
德國人總結,只運送一門大型攻城炮就需要39匹馬,
如果再加上一星期的彈藥供應,還要增加156匹馬。
即使有足夠的畜力,炮兵部隊也難以在瞬息萬變的戰場上趕上騎兵和步兵。
在這種情況下,又怎能在必要的時候總是能保障步、騎、炮三大兵種的協同作戰呢?
所以當瑞典在古斯塔夫二世的推動下,建立了由3磅青銅團炮組成的獨立野戰炮兵團時,
馬上就在三十年戰爭中為新教陣營贏得了重大的勝利。
瑞典的3磅青銅團炮,重量約120至140千克,
通常由1至2匹馬牽引,只需2人操作,可發射實心彈、開花彈、霰彈等彈藥。
這種火炮在步兵編隊中,不但能隨步兵一起機動,還能為步兵提供重要的火力支援。
在1631年的佈雷滕菲爾德戰役和1645年的揚科夫戰役中,團炮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於是歐洲其他國家也爭相效仿,使古斯塔夫二世成了一場軍事革命的推動者。
同時期的大明雖然也有許多輕型火炮,其中不乏重量比3磅青銅團炮輕很多的。
但這些火炮因為結構問題別說跟3磅團炮比威力,就是跟重型火繩槍比都有所不如。
而論輕便和裝填速度,也一樣比不上重型火繩槍。
簡直就是火炮之恥!
松錦之戰中,明軍那多達3500多門的大小火炮中絕大多數就是這類玩意。
這要還能打得過滿清就見鬼了。
翁翊皇聽得連連點頭,笑容滿面,顯然是很認可李國助這番言論。
“妙啊!有小少爺這經商的頭腦,咱們福建商幫何愁不能興旺發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