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古人比現代人更看重口頭承諾。
尤其是這種江湖豪客,只要口頭答應了,可信度肯定比現代的某些合同還高。
反觀現代社會,信用崩塌,沒有書面協議,誰也不敢輕易相信別人。
甚至有時候,就算有書面協議在也沒有什麼卵用。
否則,又怎麼會有合同詐騙罪呢?
作為穿越者,李國助可謂是把這種信任焦慮刻在了靈魂深處。
所以不立個書面協議,他始終都難以安心。
即使為此冒犯了翁翊皇,他也在所不惜。
李國助的辦公室裡本來就有紙筆印章,趙貞雅很快就拿來了。
翁翊皇二話不說,提筆蘸墨就在紙上筆走龍蛇地寫了起來。
不一會兒,他突然把筆一擲,迅速在紙上按了手印,抬頭對李國助道:
“小少爺,協議我寫好了,如果沒什麼別的事,翁某就告辭了。”
說完,也不等李國助回話,起身拂袖而去。
顯然李國助表現出來的不信任,已經深深地冒犯了他。
李國助嚥下了到嘴邊的話,無奈地笑了笑,拿起翁翊皇寫的協議,仔細看上面的內容:
“本人翁翊皇在此立下字據,保證絕不對外洩露永明城鑄炮廠的任何火器技術。”
“如違此諾,甘願以全部身家性命賠償永明城邦的所有損失。”
落款是翁翊皇的親筆簽名及當天的日期,簽名上按了手印。
看了這個翁翊皇所謂的“字據”,李國助啞然失笑。
這還真就是個字據……
翁叔是氣糊塗了嗎?字據和協議都分不清楚嗎?
字據這麼簡短沒問題,但協議卻是要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
就算是字據也得一式兩份,人手一份吧,只是他單方面對我做出書面承諾算什麼?
唉,算了,就這樣吧,再糾結下去,可就要把翁叔得罪死了……
想到這裡,李國助提筆蘸墨,在翁翊皇的字據下方,寫下了自己對翁翊皇的承諾:
“本人李國助在此立下字據,承諾給予翁翊皇南海邊地公司一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