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為人類及人工環境作出傑出貢獻的在世建築師。這些建築師的作品通常體現了天賦、遠見與奉獻等特質的交融,對人道與建築環境的延續有著重大意義。具體來說,評審團會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創新性:作品是否具有突破性的設計理念和技術應用。
功能性:建築是否滿足其設計目的和功能需求。
美學價值:作品的藝術性和審美水平。
社會影響力:建築對社會、文化和環境的影響程度。
持續性:作品的長期價值和可持續性。
評審過程
提名階段:每年年初開始接受提名,截至第二年的1月。任何國家的任何人,只要有志於發展建築學,都可以被提名為候選人。這包括政府官員、作家、批評家、學者、建築師、建築團體和實業家等。每年約有五百多名從事建築設計工作的建築師被提名。
評審團組成:由來自世界各地的知名建築師及學者組成的獨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選工作。評委會成員均是各自所在領域公認的專業人士,涵蓋建築、商業、教育、出版業和文化等多個領域。他們均任職若干年以確保委員會的新老成員數量平衡。
評選方式:評審團透過深思熟慮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最終獲獎者。整個過程不受國籍、種族、宗教或思想的影響,確保獎項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頒獎儀式:通常在每年的春季舉行頒獎典禮,向獲獎者頒發獎金(十萬美元)、獎狀以及一枚銅質獎章(自1987年起增頒)。獎章背面的拉丁文銘文“firmitas, utilitas, venustas”(堅固、適用、美觀)源自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象徵著建築藝術的最高追求。
綜上所述,普利茲克獎的評審標準和過程充分體現了該獎項的高度權威性和專業性。它不僅是對建築師個人才華和貢獻的認可,更是對整個建築行業創新發展的推動和鼓勵。
普利茲克獎的評審團由5至9位在建築、經濟、教育、出版與文化等不同領域的專家組成,確保評審視角的多元化和全面性。這些成員通常包括:
建築師:作為建築領域的專業人士,他們具備深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從專業角度對候選作品進行深入分析和評估。例如,妹島和豐(SANAA)、王澍等著名建築師就曾擔任過評審團成員。
文化界人士:這類成員可能包括藝術評論家、策展人、作家等,他們對文化和藝術的敏感度和理解力較高,能夠從更廣泛的文化背景和社會語境中審視候選作品的價值和意義。
企業家:企業家成員的加入有助於從商業和市場角度考慮建築作品的可行性和影響力,確保獲獎作品不僅具有藝術價值,還能在實際應用中產生積極的社會效益。
其他領域專家:如法律、經濟學等領域的專家,他們的參與使得評審過程更加全面和客觀,能夠從不同維度對候選作品進行綜合考量。
在具體評審過程中,評審團會遵循嚴格的程式和保密原則,對所有提名作品進行匿名審議和討論,最終透過投票方式選出獲獎者。這一流程確保了普利茲克獎的公正性、權威性和專業性。
總的來說,普利茲克獎評審團的多元化組成為其評選過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使得該獎項成為全球範圍內最受矚目的建築獎項之一。
普利茲克獎評審過程中有著一系列嚴格的程式和保密原則,以確保評選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以下是對這些程式和原則的詳細闡述:
嚴格程式
提名階段:
提名程式每年從年初開始至年底結束,但有的渠道會在每年的11月1日截止(具體截止日期可能因年份而異)。候選人可由過去獲獎者、建築師、學者、評論家、政治家、文化推廣者等推薦。
被提名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全部作品介紹和聯絡資訊在內的完整資料。未能獲獎者將自動成為下一年的候選人。
評審階段:
評委會由5至9名成員組成,他們均是各自領域的公認專業人士,任期數年以確保新老成員的平衡。
評委會在每年初進行審議,透過深思熟慮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最終獲獎者。
評審過程不涉及任何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性別、殘疾或年齡等方面的歧視。
宣佈與頒獎:
通常在當年春季宣佈獲獎者名單。
獲獎者將獲得10萬美元獎金、一份正式的獲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