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都是她在搗鬼。
可以說幾乎無所不用其極。
當然了,做這些事的人都是目前的張家嫡系,其他支系還在看熱鬧,並且琢磨有沒有可能借此機會,自家上位。
面對這些,丁水即便能夠拿起法律武器,也很難起到特別好的效果。罵人的都是八十以上的老頭老太太,撐死了抓起來。哦,不對,是帶回治安署教育個把小時。起訴,罵人的肯定敗訴,但得走流程啊,就真的讓人感覺很噁心。
把她太爺爺那一脈遷出祖墳。
除族之類的,法律也沒法管。
與給受害者家屬鉅額賠償的事,丁水同樣沒有理由去阻止,或者道德綁架要求人家不接受,可以說論起不要臉。
丁水是真的遠遠不如。
不過最終她還是扛住壓力,並且帶著為數不多,沒有被張家鉅額賠償買通說服的其他受害者親屬,走進了法庭。
並依仗蘇律師帶領的律師團,以及治安署出具的一系列證據,成功判了張飛翼兩千四百二十年,張宏毅一千八百七十二年,並且跟那些個殺手們一起。
流放到E級星球。
殺手的刑期要稍微短點。
大概在六十年到五百年不等。
在早就知道不可能判死刑的情況下得到這個結果,丁水和在場那些受害者家屬們已經很滿意了,同時因為案子影響很大,且本身就是在帝都最高法院判的,所以不存在二審三審,直接定了。
就在丁水跟其他受害者家屬,站在法院門口,情緒激動的互相擁抱之際。
被買通的那些受害者家屬們。
此時也炸開了鍋。
因為他們發現,許諾好開庭前打到他們賬戶上的錢,壓根沒打過去,詢問負責與他們聯絡的張家律師,更是被直接拉黑,還嘲笑說他們在想屁吃啥的。
後續聯合起來跑去張家對峙,張家則拿出補償協議,讀起倒數第二頁的補充條款,先前沒有人在意的補充條款。
裡面有一行小字,如果張家父子最終被判流放的話,所有補償協議作廢:
“看,不是我們不願意賠償,主要是那個張珊,以及這次參加集體訴訟的那些個傢伙太過分了,把事做絕了,你們要怪就怪他們,跟我們可沒關係!”
那副嘴臉,著實令人噁心。
張家之所以許諾給鉅額賠償,就是希望張家父子至少不要被流放,但後來他們發現,憑藉那些確鑿的罪證以及網路呼聲,不被流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那時候他們就不想再賠償了。
不過後來考慮到,集體訴訟少一個人能少幾年刑期,所以最終還是暫時沒有反悔,先跟那些人簽了補償協議,只是在補償協議裡偷偷加了個補充條款。
這樣一分錢不花就能拖住不少人。
讓張家父子少幾百年刑期。
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會不會惹惱他們,惹惱他們又如何,還能跳起來咬張家嗎,能省幾百億,被罵兩句就罵兩句唄。況且這次判決就是終審判決,不會再有上訴,他們再生氣,也無法就同一件事再次起訴。
更沒有辦法追加刑期。
所以惹惱就惹惱唄,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