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也真是敢幹啊!都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他住在秦直碧家裡,竟然還敢對秦直碧的女兒下手。
秦直碧知道了以後,火冒三丈,心想:“這還了得?你倆真不把老孃當盤菜了!”最搞笑的是,他居然認為是女兒勾引了張君。
不過這件事他知道不能聲張,生氣也不敢表現出來。他怕萬一挑明瞭,張君帶著女兒跑了。於是他忍了一段時間以後,就私下託人把女兒送到了北京工作。
不過這件事也是有爭議的,事後他女兒也沒有承認。當時有個記者做了這個內容的報道,還被他女兒給告上了法庭,說詆譭她的名譽。最終的結果是調解撤訴了。至於各種內情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秦直碧把女兒送去了北京,這下他就放心了,以為張君終於屬於自己一個人了。他對張君是百依百順啊,生怕他跑了。這個小臘肉,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天做三頓飯伺候著,都給張君喂胖了。
時間一點點過去,張君覺得是時候謀劃搶銀行大計了。不過在過去的這些日子裡,張君也沒有閒著,沒事就去金店溜達。
他覺得搶銀行之前,可以先搞個金店練練手。因為在他看來,商場的安保措施就是擺設,有和沒有一個樣,比起銀行來,那真是小巫見大巫。之後他就開始踩點,他選中的是友誼華僑商店。
於是先後用了3個多月的時間去觀察。這事也足以證明,他“悍匪”的名號不是吹出來的。
接著,他就給秦直碧買了一輛摩托車,告訴他這是送給他的一份心意。秦直碧當然高興了,沒事就騎著出去招搖,哪天不跟鄰居顯擺一下,都睡不著覺。不過這也讓他騎車騎得很溜了。
很快,時間來到了12月份。張君就跟他說:“我好久沒出去談生意了。為了咱倆的未來,得想辦法賺點錢了。這樣以後才能更好的生活在一起嘛,對不對?”
秦直碧就說:“都想賺大錢,可哪有那麼多好路子呢?”張君就說:“莫要著急,我都想好了。”秦直碧聽完一頭霧水,但也沒有多問。
第二天,他就跟著張君出去溜達。張君帶著他,看似無意地走進了友誼商店,來到銷售金飾的櫃檯前,就說:“你看看喜歡哪個,戴上試試。”秦直碧當時很開心啊,還以為張君要送給他,在那挑了好久。不過最終啥也沒買就回了家。
回家之後,張君就問他:“怎麼樣,是不是挑花眼了?是不是都很喜歡?”
秦直碧此時還沉浸在挑黃金的快樂之中呢,愣了一會兒就說:“肯定都喜歡啊!你也別破費了,有這個心就行了。”
張君聽完一拍大腿,就說:“喜歡就好!改天我把他們帶回來,你慢慢挑。”秦直碧聽完很感動,不過覺得他可能就是逗自己開心。接著就說:“心意我領了,等你做生意賺了大錢再買也不遲。”
張君一看他不信,繼續說:“我沒跟你開玩笑,我早就準備好了,早就想搶他了。只要你敢下手,我保證都帶回來。關鍵你敢不敢跟我去呢?”秦直碧經過剛才的忽悠,早就被繞進去了,聽張君說完,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接下來,張君就開始訓練他了。首先是熟悉路線,張君帶著他一直在友誼商店附近溜達,主要目的就是熟悉附近的路線。
除此以外的訓練就是裝東西,一旦得手,就要以最快的速度裝走,並且飛快地逃離現場。所以這兩項訓練不可或缺。
經過幾天的訓練,張君覺得秦直碧做得很好,接下來就該動手了。
時間來到1995年12月22日,星期五的下午6點。這是當地警方的交接班時間,選這個時間可是有預謀的。
交班的時候需要做相關的工作,交接這種事做起來及時,拖延一分鐘對他們來說也是很關鍵的。另外,這個點也是下班高峰期,路上的人流車流也很多,同樣可以拖延警方的抵達時間。要的就是把水攪渾,好方便地溜之大吉。
在動手之前,他對逃跑也做了充分準備。當天上午,他就出去偷了一輛藍色摩托車,加滿油後,早早地停在了一個僻靜的衚衕裡。為了不引起懷疑,他一直轉悠到中午才回家。在家裡事先計算好時間,這才來到了商場附近。
當天他穿的是夾克,不過沒有戴帽子。秦直碧也穿了夾克,不過他戴了一頂dL鴨舌帽,腳上穿的是一雙運動鞋。
倆人在門口觀察了一會兒,就停下了車,於下午6:30走了進去。倆人直奔黃金櫃臺,張君假裝看了一會兒,就對女櫃員說:“小姐,麻煩把這個戒指給我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