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買獵槍(1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為什麼是這裡呢?因為汪家禮當時就在這裡下槍插隊了。他知道當地很多農戶手裡有槍,於是就弄了一支回去。

孫德林一看,呦呵,又靠譜一次,於是帶著他又去了一次,這次買了4支回去。

回去以後,幾人就去樹林裡找野兔子試了試槍,覺得是好東西。

於是,孫德林又對哥幾個說:“槍是好槍啊,不過一旦見血,警察那邊就很容易找到,咱們可就是真的暴露了。”

汪家禮一聽,就說:“老孫啊,你說的是沒錯,不過既然不能開槍,那要它有何用?還不如燒火棍拿著方便呢。”

孫德林說:“老弟啊,我不是這個意思。俺哥倆去買槍的時候,那戶村民認識俺倆了,真出事了,俺倆一個都跑不了。”

汪家禮點了點頭,說:“大哥,你這意思是去做掉那戶人家呀?”

孫德林聽完,又氣又笑,心裡想著:你們幾個除了分錢、滅口、作妖,別的是一點不會啊。

他邊笑邊說:“不至於啊,不至於。不能誰見過咱們,咱哥幾個都做掉。我的意思是先把槍退了,然後從別的地方找陌生人買,這樣不就安全了嗎?”

說幹就幹,幾人先是帶槍回到開元,找到賣槍的農戶,說:“買了槍不會用,還差點傷了人,實在不敢用了。我把槍還給你們,屬實是添麻煩了。買槍的錢退一半就行。”

那賣家肯定樂意啊,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地把槍送了回去。

隨後,4人又偽裝了下相貌,由汪家兄弟一組,孫德林和王文旭一組,去到長白山,以收山貨的名義找到當地村民,又高價買回去4支雙管獵槍。

村民還貼心地每支送了幾發子彈,不過子彈明顯是不夠用。為了減少麻煩,子彈沒有從這裡買,而是後來從梅河口那邊找人買了二十幾發。

這下算是徹底給裝備升級了,接下來就要幹一番大事業了。

孫德林又把哥幾個摟到一起,開始宣講:“哥幾個,今天我們終於鳥槍換炮了,是時候重新活出個樣來了。首先我要說的是,之前的工作都別幹了,以後咱幾個再也不騎倒騎驢了。其次,我開個飯店,既可以為哥幾個打掩護,又可以方便咱們吃喝。”

大夥一聽,那肯定都贊成啊,早就該這麼幹了。回家後的汪家禮,還把自己的倒騎驢擦了擦給賣了,汪家仁直接去買了輛大摩托,倒騎驢索性就扔那兒,再沒管過。

而孫德林和孫德松兩兄弟,分別開了個飯店。這裡有個事非常巧,孫德林的飯店開在鐵西區的小吃街上,而前妻小靜也在這裡開了個飯店,倆人就斜對面。

剛開始都不知道,幾天後知道了,非常尷尬。不過因為之前的事,倆人都是假裝互不認識,看到了扭頭就走。

孫德林這個飯店買賣還不錯,雖然沒什麼大錢,但是供哥幾個吃喝是一點問題沒有。

從這開始,汪家禮沒事就去蹭酒喝,慢慢地認識了孫德松。

不過他聽孫德林一直叫他老三,不知道他本名叫啥,他也就跟著叫老三。不過此時的孫德松還沒有正式加入。

93年3月下旬的時候,汪家禮盯上了一個姓郭的老闆,包括家庭住址和經濟狀況,也都打聽清楚了。

他就去跟孫德林通氣,說:“這個人家非常有錢,而且家裡還住著僱傭的員工。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員工出入的時候要麼不關門,要麼一敲門,馬上就會有人來開。要動手的話非常方便。”

孫德林一聽,那感情好啊,就通知哥幾個做了準備。不過這起案子也給幾人嚇了一跳。

1993年3月29日的早晨5點鐘,四人來到東陵區的富民小區,也就是姓郭老闆家所在的小區。

他們就在樓道里面排好隊形,孫德林和汪家林手持獵槍,分別負責隊伍的守衛,汪家仁和王文旭因為當天沒帶槍,拿著棍棒就夾在中間。

之前幾人踩點的時候就發現,他們是5:10前後準時起床。果不其然,10分鐘後,屋裡就亮燈了。

幾人抓緊在門口躲好,由王文旭過去敲門。果然如預想的一樣,裡面連問都不問,直接就開門了。王文旭一拉門,孫德林就衝了進去,其餘幾人也跟著一起進去了。

客廳裡面到處是地鋪,地上好幾個小夥子還沒穿好衣服,就看到這群蒙面歹徒,手裡又是持槍又是拿刀的,當時就給愣住了。

孫德林看到都是些未成年的娃娃,這情況壓根都不當回事,隨後大聲說了一句:“都他喵的別出聲,只要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那麼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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