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出洋相(2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因為罪行太多了,用了一個小時25分才宣讀完畢。最後,審判長宣佈:“重慶市第一中院對張君等夜民政審,立即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隨後,他們8人就被帶上了刑車。

這裡也說下常德那邊,陳世清他們,也同時被拉到了刑場執行了。

上午11:33,隨著一聲槍響,張君結束了罪惡的一生,永遠被定格在了35歲。

他們8人被執行的地方是重慶市沙坪壩區歌樂山,而陳世清等6人被執行的地點是常德市桃林港。

而這個歌樂山,9年之後,又處決了另一個人,那就是本案開頭的時候,張君被捕時抓他的那個人。

他同時還說了一句話:“你有一天啊,也會和我一樣。只要你擋不住誘惑,你也會走上我這條路。”豈料一語成讖,9年後成為現實。

張君走後,他姐姐去了檳榔處,用肖月娥給他的520元買了一個大理石的小盒子,然後帶著盒子坐飛機飛往長沙。

在長沙的湘江碼頭,於當天下午5點乘輪渡,於24日清晨回到了安鄉縣大湖口。

只不過按照當地的風俗,張君這種人是不能進家門的,所以就放在了門外。由張驍和張雄兄弟倆下跪半小時,就算是有所表示了。

只不過據當地人說,這倆好男兒都沒有流眼淚。之後就是入土,肖月娥沒有去,因為她倆已經分手了。

於是,張君的幾個同村長輩用一輛農用三輪車,拉著他去了老家華林村。在張君父母旁邊,挖了一個坑就埋了,據說是沒有墓碑,而且也不顯眼。

而同一時間,李澤軍的母親,也就是張君的大姐,也在受著這份煎熬。他大姐哭的都快背過氣去了。與此同時,張君的好兄弟陳世清、嚴若明、趙正洪、許軍、李金生等等14個人,真的是做到了不能同生,卻能共死。

至此,張君團伙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到此全案結束。我們簡單總結一下,重點分析一些鐵子們沒聽過的事情。

首先是關於這個“第一悍匪”,很多老鐵認為是白寶山,但白寶山是1997年明確被認定的。

關於這個誰是第一,沒有爭的必要。就說這個張君吧,說他第一次“富”不為過吧?

他每次作案後,都會一邊品茶一邊嘲諷警察叔叔。他有超過一般罪犯的逆向思維和反偵察能力。

他認為越是危險的地方越安全。在這種心理支配下,他下了很大功夫研究警察叔叔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套路和流程,反覆閱讀了《刑事偵查教程》,甚至能倒背如流。

尤其他面對這麼多女人和手下,他的心態失衡,總覺得唯我獨尊、天下無敵,誰不聽話就必須制裁。陳世清當時切下腳趾就是名正言順的懲罰,可這些有什麼用呢?

在我開始講案子之前,我問過一個朋友,他幾乎清楚所有的大案要案。

他當時說了這麼一句話:“真正聰明的人,都是不顯山不露水的。只要是走上犯罪道路的,不管他做的案子有多大,那絕對不是聰明人。”

這句話,用在張君身上,也是再貼切不過了。

他或許在某些方面有著超乎常人的聰明才智,但走上了犯罪這條不歸路,最終也只能落得個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場。這也再次提醒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堅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線,不要為了一時的私慾而葬送自己和他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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