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過去僅僅才一個月,楊新海再次出手偷東西。結果這次運氣很差,直接被人堵在了家裡。當時男主人手裡握著鎬頭,楊新海怕被幹死,於是直接束手就擒:“大哥,服了還不行嗎?”
本來也就是個盜竊,結果去的就是姑娘報案的那個派出所。你說巧不巧?去了警察叔叔一看:“你小子臉上怎麼有個牙印?說吧,到底是誰給你咬了個智慧手錶的?”
楊新海支支吾吾的也說不出來。
直接把姑娘找來指認不就完了嗎?姑娘一進屋就說了:“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那年企圖把我那個的,絕對沒錯,我給他臉上咬了一口。”
好了,這下人證物證俱在,盜竊加上強姦未遂,還有前些年的一大堆前科黑料。於是,1995年10月份的時候,檢察院提起了公訴。這次夠他喝一壺的。
結果這楊新海根本不在乎,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他聽家裡人說了,他們村有個鄉親在庭審這個法院當副院長。老楊頭已經託人送東西遞話了,所以說他很自信,可能壓根刑都不會判。即便是判了三五個月,也就出去了。
“我爸是老楊,他給我找人了。”
好了,咱們看看他的自信是個什麼結果。
同年的12月19日這天,法庭正式開庭審理。楊新海自信從容的往被告席上一站。期間不管公訴方怎麼問,他一點都不避諱:“沒錯,東西就是我偷的。不過我啥也沒拿走,我剛進屋就被他們給發現了。另外,關於那個女人的強姦案也一樣,我剛伸嘴,她就跑了。這不算犯罪吧?另外,他還咬了我一口,我還沒找他賠我錢,不能他說什麼就是什麼吧?”
法庭才不管你這麼多,所有事你都說幹了,這還狡辯個屁的!於是審判長宣佈全體起立:“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楊新海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我的個乖乖,楊新海當時差點暈過去:“說好的我爸是老楊,你們是不是弄錯了?”
不過他也怕加刑,也沒敢在法庭上公開叫囂。接著又埋怨上老楊了:“肯定是給人家送的禮物不夠貴重,這人家才沒管。我他媽是完犢子了,5年時光,這不要我命嗎?”
不過說啥都沒用了,很快又被送去勞教去了。判決說完那天,他就跟來人商量了:“大哥,你們判我5年,我表示堅決支援。但是這個勞動能不去嗎?你就把我放在看守所,我指定老老實實的不作妖。”
這講的都是些屁話!要想不去勞動,是有條件的。
首先,服刑時間比較短,不值當的來回折騰;其次,或者你是個狠人,嚴重的暴力犯罪不敢放出去,怕咬人或者逃跑;最後,要麼是年紀大,或者身體有疾病。只有滿足這些才能免於勞動。很明顯,楊新海一條都不符。
人家明確告訴他:“祝他旅途愉快,一路順風。”
這下楊新海徹底死心了,老爹和老大爺都指望不上了。在看守所的帶領下,去到了鄭州新鄭監獄,在那開始了勞改生涯。
他分到的是砸石頭班,每天的任務量是30車。就楊新海這個小體格子就不用說了,沒幾天就扛不住了。除了個子小之外,他沒幹過活。
上學期間不是讀書,就是唱跳rap或者畫畫。這幾年盜竊,更沒時間鍛鍊了,所以這個任務量根本完不成。
不過到了這裡,沒人跟你商量,你完不成要麼小黑屋,要麼叫過去往死裡教育。反正你完成不了任務,就有人在那盯著你,直到幹完為止。
就這樣,楊新海只能是腰痠背疼腿抽筋的硬幹,沒事還得被訓斥兩句。不過他也不敢造次,就這麼和顏悅色的舔了一年。
這次服刑是個重要的轉折點,不僅鍛鍊了體力,而且熟練的運用鐵錘,為他日後拿錘子敲別人腦袋,算是做下了鋪墊。
另外,他這一年裡不停的表現也不是沒用。一年後,獄警覺得他實在出不了多少工作量,於是把他弄去了手工班。在這,主要是做假髮。
剛開始楊新還很高興,心想終於不用出大力了。結果這裡也不是那麼好混的。這裡面不存在朝九晚五,基本上就是每個人的上限。
這下楊新海是真的受不了了,好幾次把假髮接起來,準備自我了斷,但是實在下不去手。沒辦法,那就繼續熬唄。不過,他這些事沒被發現過,不然的話,尋短見也是要加刑的。
不管怎麼說,他面上看上去很配合,雖說產量不是很高,勝在聽話。最終獲得了一年的減刑機會,於1999年5月31日提前釋放出獄。
走出大門的那一刻,他沒有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