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最終發現不管是誰都命如草芥,那既然這樣,我們也沒有必要裝清高。沒錢,過的甚至不如有錢人家的狗,要是這件事成了,多年的駝背也就治好了。”
好了,他倆的事情基本結束了。現在還有個田雨還在逃,我們看看他的逃亡之路。
2月7日那天,他帶著850塊錢坐火車去了北京,在崇文門附近轉悠了一通,最後去大興縣找了個飯店的工作,幹了一天就跑了。
接著就覺得長這麼大還沒瀟灑過,要是就這麼被抓住豈不是很遺憾嗎?當時就去了建國飯店,住了一晚上的豪華套間,舒服完之後又在北京的景點逛了兩天,最後又覺得沒意思,就回到了鶴崗。
沒想到剛下車他就害怕了,轉身又買了一張車票打算去哈爾濱。買完發現身上基本就不剩什麼錢了,轉手又把車票一賣,跑去同學家住了一宿。
第二天醒來,就帶著同學去探望自己的中學老師。
在老師家的時候,正好看見電視上在播放他們之前案子的案情通報。當天正好是2月17日,也就是孫海波和閆文宇開始交代那天,只不過當時還沒有把他供出來,通報上還沒有他的名字。
看了這新聞,差點就嚇尿了,於是趕緊又去了哈爾濱。當時就在南崗區轉悠著找活幹,結果這才發現自己沒學歷沒手藝,最關鍵的也沒社會經驗,根本就沒人要。無奈之下只好又轉去佳木斯,投奔表姐。
剛住了三天,也就是2月20日的早晨8點左右,他還在吃早飯呢,警察叔叔上門直接就把他帶走了。
關於他的事情,都是孫海波和閆文宇說的。他在這次搶劫案中的表現,令所有人都感覺到吃驚,一個還沒踏入社會的小子,作案居然這麼老練。隨後就錄下了他的口供。
時間來到1995年的3月2日上午8點,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審128特大持槍搶劫案。
當時孫海波上庭,雖然是被攙扶出來的,但是臉上依然表現出一股傲氣。他仍然覺得自己雖然被抓了,但是也在鶴崗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反觀閆文宇,見到他眼神盡是躲閃,可能是想到了當初跟孫海波的保證,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田雨望向孫海波的時候,表現的仍然是一臉的崇拜,他覺得他沒有跟錯人。
此次庭審現場,三人都沒有請律師,當庭承認了各自的罪行。等到所有指控結束後,審判長問他們是否還有要解釋的,閆文宇和田雨表示沒有了,孫海波則辯稱家裡所有的財物,都是張慧茹出資購買的,自己這一年沒往家拿過一分錢,這麼做無非就是想保留部分財產。
最後宣判時,他們涉及多項罪名,包括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制造持有槍支彈藥罪等,當庭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3人均表示不提起上訴。
5天之後,經由黑龍江省高院複核,核准了幾人的死刑判決。
又過去4天,時間來到1995年的3月11日上午7時,驗明正身後,三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臨行前三人進行了最後的交流,雖說閆文宇沒有扛住,但孫海波依然對他倆表示了認可。
隨後三聲槍響傳出,他們結束了罪惡的一生,也兌現了兄弟之間不能同生,卻要同死的誓言。
最後再說一下這個案子的後續。首先是孫海波想保住的財產,包括一個21寸彩電、金戒指一枚、高壓鍋一個、手錶一塊以及現金1,500塊,這些東西全部沒收。而租給他們房子的房東,也受到了嚴肅處理,因為那是單位的房產,按照規定是不能私自轉租的。最終房子被收回,房租600塊充公,並額外判處罰款500塊。
最後還有一個沒有解開的謎題,那就是他們動手的那天,田園對孫海波說過一句“碰見拿手槍的不要射擊”,因為田園當時已經噶了,這件事是孫海波交代的。而至於為什麼要說這句話,一直沒有結論。
事後經過調查,也沒有發現當日在場人員跟田園有什麼關係,因此這件事就成了一個永遠的謎題。
好了,鶴崗128特大持槍搶劫案全案結束。
我們簡單回顧一下該案,他們團伙共計殺害14人,但最後還是以失敗告終。可見犯罪永遠不能成為致富的途徑,無論是誰想破壞人民的幸福生活,也終將被繩之以法。也告誡所有人,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都要遵紀守法。
真正的幸福生活,是要靠勤勞的雙手去奮鬥和創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