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中案非常的奇葩,一個警察帶人殺了兩個警察,因為這兩個警察中,一個人的老公也是警察,這個警察老公最終也變成了兇手。好嘛,整了一個迷魂陣!
這個杜培武,當時是昆明某戒毒所的警員。
我們看看他是怎麼成了替罪羊的。
首先,現場勘查可以得出以下兩個結論:王俊波和王小香兩人正在偷情,最後兩人都噶了,透過死狀判斷,情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杜培武嫌疑最大,畢竟這個奪妻之恨不共戴天。
還有一點很關鍵,槍殺二人的武器是王俊波的配槍。
當時整個車的外觀沒有破壞的痕跡,這種近距離能讓兩人開窗的只能是熟人,毫無疑問,杜培武又是可能性最大的。
另外,換成別人的話,一看掛著警牌,都不可能靠近的。可這件事就是這麼巧,楊天勇當時也沒發現這是警車。
還有一點,杜培武說不清。
透過對戒毒所的工作日誌調查發現,杜培武當夜主動留在所里加班,最關鍵的是,他當時是孤身一人,沒有人能給他作證。
但實際情況是,杜培武當時在準備司法考試,就想著自己找個安靜的地方學習,這傢伙差點把自己送走!
綜合以上的三點,警方基本認定杜培武是因為感情原因,衝動之下殺害了二人。
當時因為沒有第二懷疑物件,所以他的罪名就這麼被坐實了。
這杜培武很無語,自己不但啥都沒幹,甚至連這個事都是事後才知道的,滿頭草原的情況下還被冤枉了。這麼多的巧合,也實在是沒誰了!
時間來到案發後的第三天,專案組直接派人把他帶走了。不過他確實啥也沒幹,所以兩個多月的時間過去了,審訊人員是一點進展都沒有。
他就是不承認自己殺過人,無奈之下動用了測謊儀。測謊結果不太清楚,但是結論很明確:你小子就是心虛撒謊了!既然你不老實,那隻好讓你見識一種“神秘的術”了。
時間來到7月2日,杜培武被提起刑事拘留。
當時關的地方也挺特別,他被關到了戒毒所的一個單間裡。他這種情況關在這裡是否合適,我不清楚,有了解的老鐵可以評論區交流一下。
而給他“用術“的居然是他的前同事。
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兄弟,實在是對不住了,上面催得緊,我們壓力又太大,無奈只能讓你受個罪了。”接著屋裡就傳出了痛徹心扉的叫喊聲。
他總共吃了17天的“術”,出來的時候基本上沒有人形了。
之前也有老鐵問我有沒有人能抗過“術”,目前已知的沒有人,關鍵看時間長短了。
像杜培武這個,雖然最後還是屈從了,但是連續17天已經是“天花板”了。
之前說過的周向陽團伙,韓磊扛過兩次,那是因為他本身是武警退役,加上只是拳腳折磨,最多一次也只有5個小時,所以他那個屬於特殊情況,但也是我知道唯一一個扛過去的。
還有一個蔣英庫案的隋洪健,三個月期間一直用術,最後是以家人作為籌碼,他才開了口。這都是比較特殊的案例。
好了,我們繼續往下說。
杜培武在裡面,主要被用了兩種手段:第一就是強光小手電,再就是對手腳進行插針執行。
面對這些,我想不招的可能性很小呀!既然都決定下手了,那就真的沒有下限。
當時杜培武感覺度日如年,心裡就一個想法:趕快弄死我吧,我真的熬不下去了!
就這樣,他最後還是屈從了。
隨後在相關人員的暗示和提醒下,作案過程變成這樣:首先,是他發現了王俊波和王小香的姦情,於是打電話把倆人約到了單位附近,藉著看王俊波配槍的油頭,直接上膛,質問倆人為什麼要這麼做。
兩人無話可說,引起了自己的憤怒,竟然在衝動的情形下激情殺人。
這個情節聽起來毫無破綻,甚至連杜培武自己都覺得可以如願了。
杜培武這時候都會自己編了。槍和錄影機不是也找不到了嗎?正好接下來開車到河邊拆散了,扔到了河裡。海港公園附近就有條河,這下形成閉環了。
他這個案子很複雜,我挑一些重要的後續說一下。
時間來到1998年的12月1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初次開庭審理。
庭審過程中,杜培武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部分證據存在著很大的漏洞,並要求當庭展示被告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