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的時候,派出所民警相繼從裡面走了出來,其中有一個叫楊坤的,引起了孫海波的注意。
這人身高也就一米6多點,當時腰前別人一把手槍就走了過來,隔老遠就能看見槍頭在晃動。
在當時,很多警察都這個樣,故意把槍別在前面。之所以這麼整,主要就是用來嚇唬小毛賊的,提醒他們自己是警察,都注意著點。但是碰上孫海波這樣衝著槍去的,就麻煩了,非但不怕,還想著弄過來呢。
就這樣,倆人開始跟蹤,確定了活動規律再下手也不遲。
當時是1991年的11月份,他們跟蹤了差不多一個多月,最後發現了這個楊坤上下班的路都是大路,想動手幾乎是不可能的。
二人想了一下,決定半夜去他家,到時候假裝找他辦事,只要進到屋裡就直接把人幹掉,然後帶著槍直接逃跑。
這種方式最直接,但很快問題就來了:首先,回到家槍不一定放到哪裡;另外,根據他們這一個月的觀察,楊坤交際圈很廣,晚上經常會和一些朋友出去喝酒,幾點回家還真的不確定,家裡還住著父母,真要下手未必能成。想了想,還是機會不大。
“那不行就改早晨吧,早晨肯定在家。現在最關鍵的是確定要不要滅口。”閆文宇比較冷靜,他知道殺警察事情就鬧大了,所以建議還是別弄出人命來為好。
為了確保不出現意外,所以鋒利的東西就不考慮了。幾天後,孫海波弄來一塊鐵疙瘩,交給閆文宇:“這是你強項,你用它做一副拳套,到時候讓田園帶著去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