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他不是直接去找的警察,而是精心布了一個局。
她先找到附近的女鄰居,告訴對方說:“這個季中林 ,長得特別像一個通緝令上的逃犯,身上揹著天大的案子。如果你不信,可以對比下電視上的照片。”
就這樣,女鄰居在連雅芝隱晦的講述下,就去看了電視。看完後為了得到這筆懸賞,她就跑去了齊齊哈爾市建華公安分局的黎明派出所報案。
這個報案受到了高度重視,警方調查以後,就制定了詳細的抓捕方案。
2006年的8月8日,當天也是農曆的七月十五日,俗稱鬼節的晚上。張顯光就是小酒啃完了一個豬蹄,時間來到晚上七點半的時候 ,家裡衝進來一群警察,就把張顯光給摁了。
此時的梁雅芝看到之後,反而表現出了非常生氣的表情,一個勁的在旁邊喊:“你們是幹什麼的?憑什麼抓我男人?抓緊把他放了,不然我就告你們去!”
就這演技,張顯光到死都沒想到是在這翻的車。
好了,接下來就是審訊過程了。張顯光進去就說自己叫季中林,不過說這個都沒用,警察叔叔早就識破了。立馬就給蘭溪縣公安局打去了電話,對方明確告知資訊對不上。警察叔叔就告訴張海光了:“你根本就不是季中林,你還是老實交代吧。”
張顯光隨後就胡說了幾個名字,經過查證也都不對。這時候他就開始裝失憶,說不知道自己叫啥,從小無父無母,四處流浪,沒有家也沒有身份證。
而外面的梁雅芝也拍桌子瞪眼的嗷嗷叫:“你們憑什麼抓我男人?我要去告你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