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他分別在哈爾濱三個酒店開了房間,但是他本人卻從來沒有入住過。其餘的就是查到了他平時開的車,是一輛Gc牌照的賽歐,車牌為黑G。
但是找了好多天也沒找到他。孫超越不是想立功嗎?這時候就得用他把張顯輝引出來。
於是孫超越就聯絡了張顯輝的一個女性朋友,名字叫做新梅,老家是牡丹江的。
因為事先和張顯輝有過約定,當時是約定了1月27日去哈爾濱和張顯輝接頭。
接下來,這個孫超越就給張顯輝通了個電話,就告訴他和新梅聯絡,這個新梅呢會帶著槍去找你。
等這一切都安排好,警方就在哈爾濱火車站附近布控了。
1月27日的早晨,張顯輝如期而至。當時車上一共4個人,除張顯輝外,還有一個司機和兩個手下。
車剛一停下,4個人就朝著不同的方向去了,有去買水的,有去買吃的的。而這個張顯輝呢,當時身上穿著一件貂皮大衣,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顯得特別的有派頭。
雖然三個手下長得很魁梧,但是在人群中一眼就知道誰是老大。
不到一會,張顯輝和司機就回到了車上,另外倆人還沒回來。就這樣一直到7:20,倆人就下了車,非常警惕的走進了車站,然後直奔裡面第四站臺。
等了一會,一輛火車進站了,只見張顯輝快速朝前走去,等到了7號車廂的時候就停下了腳步,然後就開始找新梅。
等車上的人 都走的差不多了,新梅拉著一個很大的行李箱就下來了。隔老遠張顯輝就跑了過去,接過行李箱就遞給了手下,在接過新梅挎包以後 ,這個新梅順勢就挽住了張顯輝的胳膊,兩人就像情侶一般的往外走,司機呢就屁顛屁顛的跟在後面等。
三人剛一上車,四面八方衝出來20多位警察,排槍就把他們團團圍住了。
這時候開啟挎包一檢查,裡面有兩支五四式手槍、5發子彈、200多顆紅綠小藥丸,以及15顆的白色小粉末。只不過此時,警方還不知道這小子身上還有命案呢,所以張顯輝被抓的時候呢,根本就不害怕。
就在張顯輝被抓的同時,一個神秘的電話也打給了張顯明。
當時他正帶著女朋友逛街呢,突然一個電話打來說,張顯輝被抓了。
這時候他也顧不上逛街了,趕緊就跟女朋友說了一聲:“我三弟被抓了,我得趕緊躲了。”
這女朋友當時就一頭霧水 :“你三弟被抓了,關你屁事 ?”
張顯明就開始編故事:“我之前在雞西跟人幹仗被抓了,後來是我託關係保外就醫出來的。監獄一直想讓我趕緊回去,這老三被抓了,估計我也會被牽出來的。你可千萬別跟別人說 。”這瞎話是張口就來。
實際上,還不是怕搶銀行的事被發現了嗎?於是他抓緊找了個地方藏了起來,接著又給張顯光打去了電話。倆人一合計,估計不是這事,應該是跟手槍有關。
3個小腦瓜肯定立馬就能想到,張顯輝不會主動說搶錢的事了。
而且他只是買了槍,這買和賣的性質就差太多了。咱倆只管沉住氣就行了,有機會了爭取把他保出來。畢竟現在咱有錢了嗎,對不對?
於是兩人就約定了,正月初九去火車站見面,到時候見面再詳談。
他們想的挺好 ,只不過警方已經開始有所進展了。先說下張顯光,當時他在案發現場留下了證據,這個證據呢,就是一部手機。
這小子自己一直沒買過手機,但是聯絡呢又不方便,於是就把女朋友李丹的手機拿來用了。
這裡我很不理解,都弄了這麼多錢了,還不去買一部新的。最有意思的是,這部手機還是李丹前男友的。
這個張顯光心是真大,就這麼揣上用了。結果當時不小心呢,就掉在了案發現場。
警方發現以後,查了下機主,發現此人跟銀行無關,就懷疑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
於是李丹前男友這個大冤種,就被抓了起來。
他進去以後是拼命的喊冤:“說這手機我問李丹要了好幾次了,他就是不給。我倆半年前就分手了,手機一直是她現男友用著呢。”
警察叔叔就問他那人叫啥,他就說叫張顯光,其他的一概不知。
隨後警方就調取了手機的通話記錄,發現裡面主要的記錄 有兩條:第一是打給李丹,第二是打向虎石臺鎮的一個公用電話。
李丹這個沒什麼好說的,而當時他們殺害司機老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