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牽線(1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這時候林彥斌不服 ,他提起上訴就說了:“我總共就參與了兩起搶劫案,裡面都沒有殺人,而且118這起 ,我沒有參與。把我斃了,我不服!”

這裡聽上去似乎是有點道理的,但他說的,都不對。雖然這兩個案子沒有殺人,但是郵政儲蓄所的案子 ,性質極其惡劣,所以就直接給他卡了刑罰上限。

這小子就燒高香吧!林彥波總共就拿了3000塊,愉快了10天就進去了,林彥斌這不管怎麼說,還分了一萬多呢,對不對?

隨後4月24日的時候,遼寧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決定維持原判。

於是4月29日這天,張顯輝、張顯明、林彥波、林彥斌四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而老二的女朋友樸春子,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要不是當時張顯光的手機丟在現場了,估計現在案子還沒進展呢。

不過之前張顯輝就說過,按照張顯光的風格,只要沒進去,那肯定會越做越大的,進去也只是時間問題。

畢竟他們什麼都不會,早晚都會走這條路的。

在4人中,唯獨張顯輝說的比較多。張顯明不會主動說什麼,李家兄弟,啥也不是。反正就是這麼個結果。不過這個主犯一天不落網,還會出來害人的。

張顯輝當時給警察叔叔提供了一條線索,雖然大哥跑去了哪裡他不知道,但是肯定會找個女人打掩護的,這就是他最明顯的特徵。

所以你們最好能快點抓住他,不然按照他的習慣,不出幾年,他肯定會東山再起的。到時候案子只會更大,只不過抓他你們得費個好勁了。

事實也正如張顯輝說的那樣,張顯光逃跑後,第一件事就是找女人隱藏身份,當時想的也是有機會就再作案。不過女人是一把雙刃劍,他最終也栽到了女人身上。

雖然他跑了有運氣的成分,但是不得不說他有點東西 。第一時間發現了危險,然後就去買了軍大衣和腳踏車。

為了躲避未知的風險,他還知道鑽小衚衕。只不過此時,他已經在柴火垛藏了3天了,實在是餓的扛不住了,只能趁天黑的時候偷跑出來,去小賣鋪買點吃的。

就這麼一直堅持到了2月17日,他感覺這麼多天過去了,風聲應該也過去了,於是他就走出了柴火垛,連夜跑到了鐵路沿線上,來了第一輛列車,他也不管是去哪呢,扒上就跟著走了。

現在也顧不上管去哪的了,先離開瀋陽再說。隨後他就在錦州下了車,結果發現這裡藏不住,四處都有警車巡邏,他又不知道是不是來抓自己的。最關鍵的是他這個口音太明顯了,在這裡非常容易暴露,所以他再次扒車離開了錦州,這次去的是吉林省公主嶺市,直接在公主嶺來了一波“公主請下車”。

下車第一件事就是去弄吃的,然後又去野地裡找了個角落,鑽進去就是呼呼大睡呀。等醒來以後發現還是不安全,不行還是回黑龍江吧,於是他繼續開始扒車行動,歷經數天,終於是回到了哈爾濱。

他這時候的狀態,和張君團伙陳世清的狀況差不多,當時跑的也不知道該去哪好了,腦瓜子嗡嗡的。

在哈爾濱呆了幾天後,他還是覺得不行,畢竟自己就是本地人,雖然對這裡很熟悉,但是現在身份早就暴露了,警方會不會查到我呢?

況且,現在大街上到處都是關於我的通緝令 ,一旦被人認出來,就廢廢了。所以他覺得哈爾濱也待不下去了,於是選擇再次扒車,開始跑路。

那是4月初的時候,他來到了內蒙古的扎蘭屯市,這地方與齊齊哈爾市接壤。

張顯光本以為是個小地方,應該沒人認識自己,相對應該是安全的。

結果他想反了,到了以後,這裡小到幾乎所有人都互相認識,藏哪估計都得廢。

於是他又去了齊齊哈爾,畢竟這裡是黑龍江的第二大城市嘛,這裡容易隱藏。

只不過此時帶出來的錢花光了,這裡也沒個熟人,但是再不吃東西 ,很快就餓死了。

於是他就去偷了點土豆,挖出來就找地方烤著吃了。睡覺就更慘了,隨便找個角落,能熬一天是一天吧。

白天他就去火車站出大力,主要就是裝卸重物,畢竟這個活是日結。

他就這樣熬了一段時間,後來稍微攢了一點錢,就去果蔬批發市場附近,租了一個小房子。但是在這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自己一直都是黑戶不說,現在還是通緝犯,所以每次警察來檢查,他都提心吊膽的,因為不可能每次都僥倖逃脫的,只要失誤一次,那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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