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被捕(1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事情是這樣的,搶麵包車的時候提過,雷國民逃跑時,在副駕駛安全把手上,留下了4枚清晰的指紋。

那麼,這些事是怎麼聯絡起來的呢?

2001年的時候,全國有一次新的嚴打行動,就是長壽的全國第三次嚴打。

4月份的時候,嚴打正式開始。根據省公安廳傳達的指示,南京市公安局將近年來的懸案重新進行梳理。

其中,指紋資訊匯總後,統一發到全國各地進行比對。

巧的是,六合縣公安局技偵科的一名警察叔叔,當時帶著雷國民搶劫王華麵包車那個案子中留下的指紋,去到宿州和無錫進行比對。

當來到無錫的時候,就給對上了。無錫那邊留下的,是雷國民最初盜竊賓館食堂拿錢案子時留下的指紋。

哎,事情就是這麼巧!4枚指紋和這一枚指紋湊到了一起。換句話說,如果不是他們聯絡上這兩組指紋,想要對比上,時間還得延後不少。

警察叔叔到達無錫後,於6月6日指紋匹配成功。

一調檔案,發現當時的嫌疑人叫做雷國民,身份證地址和實際住址為同一地點。

當地警方立刻派人趕往羅嶺村進行核實。經過家人的講述,又得知了雷國民在安慶的新住處。而雷國民當時6月2日的時候還在深圳。那個聽起來像詐騙的電話,就是警方打過去的。

當地警方又於6月11日趕赴深圳,和深圳警方一碰頭,這才有了那通電話。

不知道鐵子們還記得不?之前案子裡講過,2000年的時候,刑偵技術已經可以精確定位了。

打這通電話的目的,就是為了鎖定雷國民的位置。

不過,當時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此時,雷國民還樂呵地去商場買衣服,高興地準備回家呢。實際上,此時偵察員已經盯上他了。不過,懷疑他有同夥,想讓放長線釣大魚,一舉抓獲。

時間來到2001年的6月13日,這天雷國民已經準備去買下午回去的車票了。

下午2點左右的時候,他來售票廳排隊。這個時候,警察叔叔又給他撥去了電話。不過,響了一聲就結束通話了。

雷國民拿出手機又給撥了回去。警察叔叔繼續有的沒的跟他聊天。聊了一會,雷國民就掛了,心裡只是感覺老有人打錯電話,別的也沒有多想。

他買了一張晚上6:40開往南京的火車,之後就在候車廳等候。

快5點半的時候,他肚子餓了,拿出來一包餅乾和一瓶礦泉水,美滋滋地吃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電話又響了起來。他一看,還是個外地的陌生號碼,想都沒想就結束通話了電話。就在他低頭的時候,兩名便衣偵察員就一左一右坐到了他身邊。

緊接著,電話再次響了起來。他一看還是陌生號碼,這下子他急眼了,氣呼呼地再次將電話給結束通話。沒想到,剛一抬頭,旁邊的警察叔叔就喊了一句:“雷國民!”

雷國民沒反應過來,就愣了一下。緊接著,旁邊兩雙大手緊緊地抓住了他的胳膊,接著反手一下就把他摁到了地上。

雷國民當時很懵,自己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就被拿下了。戴上“銀手鐲”,他被帶進了深圳的看守所。

當夜,他就被撂在那裡。整晚也沒個人進來管他。這個時候,雷國民就開始回憶了。在候車廳抓自己的兩名警察,聽口音像是六合線的。再回憶別的,就一點想不出問題來了。

據雷國民事後交代,那一夜他腦袋想禿了,也沒想出來問題所在。

整了一晚上都沒休息好,不斷地回想著搶王華麵包車那起案子。

種種景象湧上心頭:從跟王華講價到上車,一直到發生衝突,後面王華拼命地喊叫著逃跑,自己的包下落不明,到最後自己倉皇逃竄……唯一的問題可能出在那張假身份證上。

身份資訊都是假的,沒什麼。關鍵是照片可是自己的,要是被認出來,就是個麻煩。不過,即便是這樣也罪不至死吧?

我頂多算是個車費糾紛,就算我捅了他,也是雙方互毆。那小子當時跑得那麼有勁,很明顯沒有死翹翹。有沒有可能是他重傷了呢?要是這樣就麻煩了。

自己要是被扣上“持刀行兇”和“搶劫”的帽子,少說得進去蹲個15年。不過,我要是全面配合,加上積極改造,最多10年就出來了。我之前可是清白之人啊!出來的時候才40歲,手握幾百萬,影響不是很大。

想完這些,他就開始組織謊言,想著怎麼能最大化減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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