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要花。我現在也幫不上忙,您只要能把我弄出去,到時候咱們什麼都能找回來。實在弄不出去啊,少給我判兩年也行。另外,你在外面有機會還得弄槍,一旦弄到手,千萬別亮相,直接帶回老家,等我回去再說。”
都囑咐完以後,孫德松就離開了會議室,出去之後就開始到處託關係。幾個月下來,朋友沒少找,冤枉錢也沒少花,到最後帶去的錢就剩1萬了,最後卻沒有改變任何結果。
孫德林於1998年11月30日,被廣西省東興市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000元。執行之後,他就被送到了賓陽縣黎塘鎮的勞改農場,在這裡正式開始了勞動改造。
不過此時,孫德林還抱有一絲幻想,畢竟就算判了刑也是可以減刑的。
孫德松說了:“大哥,你別灰心啊,我一定想辦法再弄些錢來,儘量讓你少在裡面受點罪。”
其實他一直在被所謂的“錢能通神”坑,這些人就是騙他錢,不過他沒有意識到,總覺得是錢花的少了,所以沒效果。
只要能弄來大錢,那大哥肯定能早點出來。他甚至感覺到了自己的無力感,於是為了救大哥,他決定冒險了。他想聯合汪家禮幹一票大的。
接下來,孫德林團伙做的最大案子,也是最後一起案子馬上就要上演了。
他1999年初回到了瀋陽,隨後就拉上汪家禮商量,看看能不能幹一票大的,這樣就能有錢救孫德林了。孫家兄弟不在的這一年多時間裡啊,王家兄弟過得那是賽神仙,之前兩人乾的幾個案子,每人到手是7萬多塊,可以花好久。
所以汪家禮每天就是喝酒耍錢,要麼就是和李靖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