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這小子空有夢想,但是他實在不是當老闆的料。他總看著別人當老闆發了財啊,但是到他這他就玩不轉了。
所以這飯店的生意啊,也讓他搞的是半死不活的。所以不忙的時候啊,他也會到處轉悠,一是呼吸一下廣州鮮甜的空氣,二是出去的時候啊,能結交社會上的朋友。
於是過了不長時間,他就在一次酒局上認識了鄧永良。這個案子開頭的時候啊,我重點介紹了一下他。因為同在廣州混啊,他倆居然就這麼機緣巧合的就碰上了。
鄧永良已經好幾章沒見了,我們看看他在這邊混的如何呢?
他1992年的時候啊,來到了廣州當保安,直到1994年的時候啊,他還是當保安。
因為他喜歡這身皮,所以乾的那是不亦樂乎。除了每月有500塊的工資以外啊,還能私下整點外快。
鐵子們是不是很好奇啊,一個保安怎麼弄外快呢?對吧?那必然不是正經生意啊!
就挑一個他乾的最紅火的說吧,他經常倒賣假幣。
他當保安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認識很多人。
一來二去就跟倒賣假幣的混熟了,他也就自然而然的參與其中。他從廣州這邊低價拿貨,然後找機會去到北方城市,聯絡下家銷售,主要是賺這裡面的差價。
按理說都兩年了,他也該賺到點錢了吧?
然而並沒有。老騷畢竟是老騷啊,他能有這麼個外號,就充分說明他是個老色批。他最大的愛好,就是找女人。據他被捕後親口交代啊,他沾染過的女人超過500個!
這比一紙殘崔寶純還優秀。崔寶純自己說才有100多個,所以屬實是蠟筆,不叫蠟筆,色棍一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