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不清楚。
孫旭前段時間去了北京,剩下一個劉大頭是新來的,住在哪裡不清楚,只知道他老婆在劉二毛廠子裡打工。
於是警方暫時兵分兩路,一路去北京抓孫旭,另一路啊,去找劉大頭。
先說下這個劉大頭。等警察到了老張的廠裡一問,才得知啊,這小子在老張家樓下開了個修車攤。
修車呢,我感覺他不應該叫劉大頭,應該叫冤大頭。
人家當時都沒叫你,你還嘚呵在這盯梢呢。最搞笑的是,他生意還挺好。警察當場就給他帶走了。
回去一問,他這才知道被董利給甩了,當時就很生氣。
這傢伙必須得配合警方,於是想了想,就供出了王強的一個表哥在武漢,他們倆很有可能會去投奔。於是,西安警方啊,立刻派人趕往武漢。
而另一路,還真在北京抓住了孫旭。當時他正在一個汽修廠修車呢。而董利他們真的就去了王強表哥家。
當時還以為很安全,沒想到剛住下沒幾天啊,西安和武漢警方一起破門而入,成功抓住了董利和王強,並且在他們屋裡搜出了那把64式手槍,還有王強做的那把土槍。接著,就押解二人回到了西安。
他們知道死到臨頭了,作案時間不是很長,很快就交代完了。
於是,2001年的時候,在走完所有流程後啊,陝西省高院開庭審理,依法判處董利、王強、石頭(石頭的本名叫石勝利)這三人死刑,孫旭、劉大頭、馬小寶無期徒刑,馬小寶的表哥馬天明有期徒刑12年。
其他人都很正常啊,唯獨董利。他在執行當天啊,沒有一個家人到場。伴隨著一聲槍響,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25歲。
事後給他家人打電話,讓他們來西安處理後事,董利父母卻說他沒有成家,膝下也無兒無女,身後事就沒必要處理了。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好了,12·1槍殺大案到這就講完了。我們簡單回顧一下,董利和王強在武漢藏匿時啊,王強向董利講過這麼一件事:“我剛看見一個要飯的跑到銀行去了,以為人家是去換整錢去的。我萬萬沒想到,人家是去存錢的。那活期存摺上面餘額18,000呢。你看這世道變了嗎?要飯的都成財主了。”
要飯的都成了財主,兇殘的董利和王強啊,連買火車票逃亡的錢都沒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