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陳省長出國路過香港,當面有記者向他提問:“您對北安‘五虎二狼’有何評價?”陳雷回答說:“我們敢抓他們,就足以證明我們敢處理他們。”
至此,才對該案作出了嚴肅處理。
時間來到1984年12月23日,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顧英俊、姚柏龍、孫建國、張喜軍、劉慶凱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孫景生、劉軍、羅志強、梅日芳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任春達被判處無期徒刑;
其餘26名案犯均受到了不同刑期的處理。同年12月28日,北安市召開公審大會,當眾宣佈案犯們的罪行。
公審結束以後,以郭英俊為首的5人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
同時,他們的父輩處理結果如下:任春達的父親任景榮,因參與包庇遮掩以及知情不報,被開除黨籍,同時撤銷人大副責任職務,司法機關另行追究其刑事責任
顧英俊的父親顧國棟,因為縱容親屬犯罪,對親屬管教不嚴,決定開除黨籍,同時撤銷政協主席職務
北安市公安局科長劉青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其餘涉及該案的21名幹部,給予嚴肅批評,同時責令深刻反省檢查。
好了,至此北安“五虎二狼”大案全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