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姓孟的正在值班。姚柏龍去了就說:“這是我朋友,今天有空,我倆過來待一會。”
說完就帶著小蘇去了裡屋,接著就開始上手。小蘇迫於這個禽獸的淫威,反抗了一會就順從了。姚柏龍剛要撲上去,這時候小女孩走進來了,小聲地說了一句:“外面那個叔叔,他欺負我。”
姚百龍不耐煩地問:“怎麼欺負你了?”
小女孩就說了:“他抱著我摸我的臉。”
姚百龍直接就說:“摸就摸了唄,他覺得你好看,過一會肯定會給你買糖吃的。你好好跟他待著去。”
結果小女孩站著就沒動地方。姚本龍二話沒說就把小女孩丟了出去,罵罵咧咧地說了句:“真他喵的煩,淨耽誤老子好事!”
結果這個小女孩就被姓孟的給霍霍了。姚柏龍在裡屋完事後,出去也對小女孩下了手,這就是他犯的第二起案件。
第三起案件性質更加惡劣,事情是發生在1983年6月25日,而這起案件,就被最初提到的蓋雲格給碰上了。
這哥們非常有正義感,在之前他就因為見義勇為,積極維護社會治安受到過嘉獎。
他的事蹟也在廣播電視臺上做過專題採訪,同時他個人也被市委表彰過一次,還專門開過一次表彰大會,可以說是一個充滿正義的人。
湊巧就在這天,他碰到一群人當街械鬥。作為警察的他肯定要管啊,他當時正好帶著槍,於是就挺身而出,衝上去準備制止。
不過他沒有想到的是啊,為首的正是這個姚柏龍。蓋雲閣當即喝道:“都住手!”
衝在最前頭的一個叫王三毛的小混子,壓根就不鳥他,衝著他就喊了一句:“你別以為你有槍,我們就怕你。今天誰來了都不好使,你再不滾蛋,我們就收拾你!”
蓋雲閣一聽,這是不怕呀,於是立馬掏出槍來鳴槍示警。
王三毛此刻已經殺紅眼了,拎著手裡的片刀就衝了過來。蓋文閣果斷開槍,一槍下去,這小子就倒地了,不過並沒有被打死。
這時候其他人也停手了。姚柏龍對著手下咆哮道:“兄弟們,把他按了!他敢開槍就弄死他,放心大膽的上,今天出了事我兜著!”
接著,這幫虎了吧唧的手下就準備衝過去,不過也都是做個樣子罷了,畢竟對方手裡有槍,誰也不敢來真的。
更何況剛才這個警察還開槍放倒一個。不過面對這麼多人啊,蓋雲格也知道不可能都給打死,況且這幫人手裡也都有火藥槍,於是他就跑向了附近的交通局,準備去那裡向局裡求援。
他們的對峙也引來了不少吃瓜群眾,很多人都準備看後續。
姚百龍也不管這麼多啊,端著壞了的槍就跟在蓋雲閣後面追,嘴裡還叫囂著:“豁出去我爸的公安局長不當了,今天也要打死他!”
這就是他當時的原話,真是個大孝子啊!街上這麼多人看著呢,可算是坑爹的鼻祖了。後面的人也殺瘋了,嘴裡喊著“衝啊!跟著姚柏龍幹,沒事的!”
就這樣一起跟了上去。
不一會,蓋雲閣就把電話打到了局裡,接著大批警察趕到現場支援。
帶隊的是刑警副隊長張玉良,警員們衝過去就把姚柏龍給攔了下來,接著把他手裡的槍給奪走。
不過當時並沒有上銬子。張隊長就問他什麼情況。這時蓋元閣也跑了過來,準備配合隊長工作。
沒成想姚柏龍看到他過來啊,一股牛勁就掙脫了眾人的拉扯,衝上去對著蓋元閣就掄起了拳頭,邊打還邊口出狂言。
張隊長一看這樣也沒招了,於是趕緊把姚柏龍帶上了警車,以免事態進一步擴大。不過因為姚成才的關係啊,當夜姚柏龍就平安無事的回到了家。這件事就像沒發生過似的,他沒受到一點懲處。
後來聯合調查組來北安調查的時候啊,對這件事重新做了調查。當時張玉良還大言不慚地參與了遮掩,企圖透過混淆視聽來減輕罪責。。
聯合調查組來北安調查的時候啊,他還企圖矇混過關。當時調查組問他:“這案子是不是他辦的?為什麼沒有任何記錄就把人給放了?”他回答說是看姚柏龍喝醉了,沒出什麼大事,就帶回局裡給他醒醒酒。
專案組調查員繼續問他:“為什麼該案找不到任何卷宗,而姚柏龍持槍追殺蓋雲格沒有記錄呢?”
張玉良就說:“我怎麼不知道有槍啊?就是因為沒槍,又沒有人受傷,所以我就當作一般偵案案件給結了。這麼點小事還有必要記錄嗎?再說就算有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