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有女,喝得醉醺醺的,看樣子是不錯的獵物。
我把目光落在一個黃毛身上,因為他看上去比較有錢,更適合我計劃的實施。
走進一條小巷子時,我蠱惑了他,說出他潛藏在心裡的秘密。
但是,他並非有錢人,相反,他是個窮光蛋,但這並不妨礙我什麼,至少我邁出了第一步。
我告訴他,當精神小夥是沒有前途的,你要好好學習,以後才能過上更好的生活。
事實上,我錯了。
當精神小夥可比學習輕鬆多了,只要不要臉就行。
我也不知道他後來有沒有聽我的規勸,也不知道他變成什麼樣了。
只是,第二天他跟朋友說這件事的時候,他的朋友都認為他瘋了。
哈哈,這太搞笑了!
為了證明我的存在,他居然在這條街晃盪了一個星期。
就這樣,我接觸了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他朋友的家人,他家人的朋友……
越來越多的人被我蠱惑,我好像要積累一個大大的善業了。
我從他們身上得到第一桶金,隨後蠱惑人買了一個店鋪。
當然,這店鋪很小,只能容納我一個人,所以,我把它改造成一個只能伸出手的店鋪,用來算命。
我開始以免費算命為由,確實吸引了一大批人,但這群人只想聽好話,一旦我說出對他們不利的話,他們就會翻臉,認為我這是詛咒他們。
多冤枉啊!老天爺!
我只是想積累善業,又不是要他們性命,他們為什麼就不能相信我呢?
後來,我終於意識到問題所在。
原來,在他們眼裡,免費的東西不值得相信。為了讓他們改變對我的看法,我選擇了收費。
但收多少錢成了問題。
前面的第一桶金完全是靠他們自願,現在收費我也拿不定主意。
少了,不合適,多了,又沒客人,讓他們自己給,他們肯定會認為我在坑他們。
我第一次體會到,做人可真難啊!
:()血月黯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