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的目的,便是為了幫助穆斯林兄弟之間的落魄者。”
“可現如今,有些清真寺裡的阿訇啊,他們有著濫用天課的嫌疑。”
“我作為傳承了穆聖志向的先知,自然要去好好矯正一下那些不法勾當。”
“但我如今又分身乏術,這就需要有個人去好生督查一下,幫我整頓整頓,這份職責,自然是不好交給法蘭克人的……”
蓋里斯話語中的暗示,已經頗為明顯了。
“天、天課?”
“對。”
一聽到這個詞,塔裡克頓時就回過神來了,這下沒事了,心裡安穩了。
你們把自己的臉轉向東方和西方,都不是善功。善功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使,信經書,信先知,並將所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並謹守拜功,完納天課,履行約言,忍受窮困、患難和戰爭。這等人,確是忠貞的;這等人,確是敬畏的。】
——《古蘭經
2:177
天課乃伊斯蘭教五功之一,按伊斯蘭教規定,當穆斯林個人資產超過了一定限額時,就要按一定的比率繳納課稅。
這份天課用於施捨貧困者和需求者,唯其如此,其所擁有的資財才是純潔的。
理論上來說,天課應該是隻能交給赤貧者、貧窮者、天課管理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奮鬥者、旅途窮困者這八種物件。
但理論歸理論,實際操作過程中,天課管理者對天課的使用,往往難以被監督。甚至於會發生統治者直接強徵天課,將之用於滿足個人利益的這種情況。
同時天課、又可以說是伊瑪目、毛拉、阿訇等伊斯蘭教基層學者們的重要收入來源了。
作為天課管理者的伊瑪目們,則是根據他應得的薪水給之分配天課,哪怕他自己並不缺錢也可以。
蓋里斯一提起天課,塔裡克就覺得蓋里斯這是要敲別人的竹槓,而非他自己。
在領地內,蓋里斯確實是廢除了來自世俗的苛稅,只保留一項“王權十一稅”。
但這來自伊斯蘭自身宗教的天課,蓋里斯不好越俎代庖幫著穆聖給廢了。
而且在蓋里斯看來,天課雖然有宗教稅的含義,但其徵收的方式與徵收的數量,相比起天主教的教會什一稅都要更加的合理。
其對於種種不便於繳納天課的情況,都做出了舉例,並給出了系統的理由。
這麼好的東西,幹嘛要去廢除呢?
只不過,徵收天課的權利,蓋里斯覺得不應當繼續放在各個清真寺的阿訇手中。
畢竟,自己高低也是個從隱遁中歸來、世上千族萬民的伊瑪目。
身為傳承了穆聖意志的先知,蓋里斯覺得自己,是有資格對當下伊斯蘭教整體發展發表看法,並幫助穆聖來整治一下某些不肖後生的。
當然了,蓋里斯自身分身乏術,需要有人幫自己代為管理,這不,正好打瞌睡了就有人送枕頭。
頗有自知之明的塔裡克,不就送上門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