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權力是公器,不該私用(1 / 2)

李景隆接到旨意,馬上朝西番趕去。

而朱雄英接到了鳳陽錦衣衛的稟報,朱元璋被氣得大病了一場。

“鳳陽還有人在纏足?”

看著錦衣衛的彙報,朱雄英眉頭一皺,自己已經下了旨意,不許纏足。

怎麼還有?

朱雄英記得很清楚,洪武十五年,自己皇奶奶駕崩,然後在洪武十六年,朱元璋便頒佈袞冕制度,其中明文規定命婦必須纏足。

馬皇后沒有纏足,所以起初大明是不強迫也不阻止纏足。

但是馬皇后洪武十五年一死,朱元璋次年馬上下旨強制纏足。

“殿下,錦衣衛是這麼稟報的。”錢多多回答道。

朱雄英靠在龍椅上,“妙清,你覺得太上皇是個怎樣的人?孤要聽實話。”

一旁正在給朱雄英磨墨的徐妙清一聽這話,趕緊跪下,“臣女不敢妄議。”

朱雄英扶起了徐妙清,“起來吧,不用跪,你實話實說,孤不想聽官樣文章,孤也不會找後賬,不用怕,孤就是想聽聽實話。”

“是,根據臣女的瞭解,太上皇覆滅元朝之後獲得的江山,他的小農思想直接預設江山是朱家的私產。

文官在他眼中就是替他管理土地的管家和僕人,武官就是他老朱家豢養的看家護院的走狗爪牙。

只有他生下的孩子才算得上是人,給他的子孫後代封的屬地和獎勵,全天下的老百姓就是為了供養他老朱家存在的。

所以太上皇執政期間,將大明打造成了家天下,這就導致百官日子不好過,百姓日子也不好過。

太上皇是一個嗜殺成性,喜歡殺人的皇帝,動不動一個大案牽扯幾萬人,可稱暴君,可稱奴隸主。”

徐妙清怯生生的說著自己的看法,看到朱雄英的面色沒有改變,才鬆了口氣。

朱雄英微微點頭,“是啊,有人認為他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就是千古一帝,只論功,不論過,讀書是為了明智,讀了書還是非不分的那就是智障了。”

“殿下說得是。”徐妙清垂眸答道。

朱雄英放下奏摺,“妙清啊,自古能軍無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則朱元璋耳,你對這話怎麼看?”

徐妙清想了想,“這句話並沒有問題,太上皇的武功不算差,只是治國的文治一塌糊塗,恢復殉葬就不說了。

就單獨說制定戶籍種姓制度,賤籍永生永世不得翻身,規定你做什么,你的子子孫孫就只能做什么,否則就是重罪。

臣女記得大明律戶律有明文規定,凡軍、民、驛、灶、醫、ト、エ、樂諸色人戶,並以籍為定。

丐戶子子孫孫,只能做最低賤的工作,樂戶子子孫孫,只能當娼妓,而且賤籍不能參加科舉、不允許變更戶籍。

不能和普通民戶通婚、不允許擁有產業,筒而言之,就是永生永世當畜生,當年臣女的父親也上奏摺反對。

聽說許多人都有反對,連太后娘娘都反對了,但是太上皇仍然實行了這種戶籍種姓制度,還好殿下您廢除了。”

聽到徐妙清的話,朱雄英長嘆一口氣。

確實,那句話只是評價朱元璋的武功不差,但不是朱元璋位列千古一帝的資本。

自己從歲月長河中看到,未來朱元璋還制定了洪武大誥。

百姓吃不飽飯怎麼辦?

朱元璋在大誥裡說了,這是福分,餓死其實挺不錯的。

原文是,飢謹並臻,間有缺食而死者,終非兵刃之死,設使被兵所逼,倉惶投崖,趨火赴淵而歿,觀其窘於衣食而死者,豈不優遊自盡者乎?

而且朱元璋禁止百姓隨意出行,離家百里必須到官府申請路引,路引要註明持有人的姓名、住地、職業、出發地、目的地、歸來日期等。

沒有路引,出門則挨棍刑,出國則絞死。

根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朱元璋規定,任何人只要沒工作,就是逸夫,可直接處死,親屬四鄰全部流放。

一里之間,百戶之內,仍有逸夫,裡甲坐視,鄰里親戚不拿,其逸夫或於公門中,或在市閭里,有犯非為,捕獲到官,逸民處死,裡甲四鄰化外之遷。

朱元璋有一次抓了兩千餘名逸民,鄰里因未主動捉拿奸民,全部被連坐,這些都被他當做政績寫進了洪武大誥。

未來洪武二十五年,老朱發現有百姓在靴子上繡了花紋,大怒,還下令禁止百姓穿靴子。

朱元璋對百姓也就那樣,吃人血饅頭的暴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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