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簽訂附庸契約,蘇小魚成為凌夜附庸領主(1 / 2)

“啊?給...給我的?”

蘇小魚有點懵。

她檢視過轉職聖壇的資訊。

知道這是可以獲取稀有職業的東西。

可為什麼,凌夜攻打下來後,會讓給自己?

“你不想要?”凌夜似笑非笑看著蘇小魚。

蘇小魚連忙搖頭:“要,我想要。”

不想要?

怎麼可能不想要?

這可是能轉職S級以上稀有職業的聖壇。

蘇小魚雖然還沒轉職過。

但窺屏幾天,她從其他領主口中得知。

轉職不僅可以增強領主自身實力。

還可以帶給軍團一定的加成。

而重新整理在野外的轉職聖壇,必出稀有職業。

現在,可以轉職稀有職業的機會就擺在她面前。

她怎麼可能會不想要?

只是,她有些無法理解凌夜的動機。

自己和他非親非故。

凌夜為什麼要把好不容易打下來的轉職聖壇讓給自己?

其實這一切,都是凌夜的計劃。

每個領主,都只能轉職一個職業。

凌夜已經轉職為禁咒法師,眼前的轉職聖壇對他無用。

而之所以讓給蘇小魚。

也是為了讓蘇小魚順利轉職SSS級鍊金職業。

當然,也不白給。

成年人的世界,只講利益。

凌夜既然選擇大老遠跑過來。

併為蘇小魚打下這個轉職聖壇。

那他就肯定要收回成本。

不對,不止是成本。

他還要利用蘇小魚,大賺一筆。

為自己成為至強領主鋪路。

念及此,凌夜道:“想要就好,但我不白給,在轉職之前,我要你跟我簽訂一份契約。”

“契約?”蘇小魚有些不解。

而凌夜,則直接給蘇小魚發去一份契約申請。

【附庸領主契約】

主領主:暗夜

附庸領主:蘇小魚

契約內容:簽訂此契約,蘇小魚將成為暗夜的附庸領主,暗夜對蘇小魚擁有絕對掌控權,可任意制定契約規則,如下:

1:主領主領地與附庸領主領地將解鎖傳送門建築,建造傳送門後,兩個領地互通,主領主可隨時降臨附庸領主領地,但附庸領主需要得到主領主許可,才能降臨主領主領地。

2:主領主對附庸領主有保護義務,但非強制。

3:主領主不干涉附庸領主的發展。

4:契約一旦簽訂,只有主領主有解除權,附庸領主除非武力解除,否則無法解除。

5:主領主對附庸領主麾下軍團,有絕對指揮權,可隨時徵用。

6:主領主對附庸領主的資源收穫有支配權,當前比例為8:2,即附庸領主獲取任何資源的80%,將上交給主領主。

附庸領主,是領主世界的組隊玩法之一。

和聯盟不同的是。

主領主對附庸領主,擁有絕對控制權。

可以隨意制定規則,約束附庸領主。

而聯盟,即便是盟主,也無法絕對控制聯盟裡的其他領主。

之所以給蘇小魚上附庸領主契約。

也是凌夜的不得已之舉。

他被背刺怕了。

對任何人都抱有戒備心。

即便蘇小魚也一樣。

偏偏她的SSS級鍊金術士職業,對凌夜未來發展有大用。

說白點就是,凌夜需要把蘇小魚這位在未來大放異彩的鍊金女王,捆綁在自己身邊。

但,他無法保證,蘇小魚未來是否會背刺自己。

所以,凌夜就想到了跟蘇小魚簽訂附庸領主契約。

他可以保護蘇小魚,增強蘇小魚實力。

而蘇小魚,則要給凌夜創造利益。

雙方各取所需,合作共贏。

蘇小魚看完契約條例,神色複雜。

現在她算是知道,凌夜為什麼會把轉職聖壇讓給自己了。

感情是要自己給凌夜當小弟。

這是擺明了伸出大腿讓自己抱。

只是,凌夜制定的這六條契約。

第一條,領地互通,能接受。

第二條,保護義務,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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