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
薛城麟首戰張逸!
“薛老師,你唱情……”
“別別別,老說我唱情歌幹嘛,我為什麼就不能找一首輕鬆點的歌?”
休息室裡,留下薛城麟和張逸兩人商談歌的版權問題。
張逸開口一句話,把薛城麟憋的夠嗆。
好像已經有無數人用這個理由來搪塞他,讓他放棄。
他就奇了怪了,唱情歌和唱點輕鬆的搖滾怎麼就有衝突了?
難道他的人設定死了只能唱情歌了嗎?
“薛老師,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這歌偏向於搖滾,更適合汪老師唱……”
“是是是,你說的的確有道理,我就說個數,一百萬,版權你賣不賣?”
不想再扯皮,薛城麟從包裡拿出一個檔案袋,裡面是關於歌曲版權的合同書。
大氣!
一百萬一首歌。
可以說是迄今為止,張逸所有歌曲裡價格最高的一首。
之前賣出去的《追夢赤子心》、《精武門》、《怒放的生命》……之類的,最高也不過五十萬左右。
可想而知,薛城麟已經拿出足夠的誠意。
他本身就是一名創作型歌手,很多情歌膾炙人口。
可他這幾年趕上瓶頸期,幾月沒有新作品問世,再加上也想轉換一次風格試試,才一口氣報出這樣的價格。
“這個價格,我相信老汪、老黃絕對拿不出來……”
哼哼,不跟人開玩笑。
別看汪自強自己開工作室,想做什麼不用自己就能做主,可他工作室就已經佔據大部分資金,想要拿出一百萬買歌可沒那麼輕鬆;
黃陽雖然拍片賺錢很快,但是他的公司不一定會同意他影歌兩開花。
他薛城麟是誰,雖然也是公司藝人,但是手頭寬裕的很,本來又是歌手路線,公司只會支援他。
“啊……我再好好考慮一下可以嗎?”
“這有什麼好考慮的,跟我簽了這個合同,版權給我,一百萬扣稅後到手八十萬,你又不吃虧。”
是……
這麼多錢的確不怎麼吃虧,還能讓一線歌手打出名氣。
可關鍵是,有些話張逸說不出口。
難不成告訴他,歌曲賣多少錢不是他能主導的?
上司妃要是知道這種事情,肯定又要怪他沒跟她打過招呼。
許久,張逸沒有開啟合同,只是尷尬得搓手,不知道該做什麼。
薛城麟見狀,默默收回合同,腦補道:“是不是沒有揭面不方便籤名,沒關係,我可以等節目結束再找你,你只要給個態度就行。”
什麼態度?
當然是答應他這歌能賣給他咯。
不然讓自己白期待嗎?
“行,薛老師,就等節目錄制完再說!”
薛城麟鬆口,張逸也鬆了口氣。
等節目錄制完,到時候找妃姐和他們對接,自己又當一次甩手掌櫃。
那個悠閒,真是美滋滋。
沒有準確的答覆,但薛城麟還是聽出自己想要的意思,默默點點頭。
第一回合,薛城麟心滿意足走了。
緊接著,汪自強急匆匆進來,一把拍下一張寫滿合同的紙。
另一隻手將合同攤開了說道:“別聽小薛說什麼,這歌給我唱你絕對不後悔!”
“哎呦,汪老師……”
“工作室沒那麼多現金,只能出五十萬買歌,不過我可以承諾,之後你要辦演唱會,我們工作室無條件做為出場嘉賓,不要你一分錢!”
嚯!
這個條件聽起來,也巴適的很!
能邀請熱辣搖滾的汪自強助陣,這就相當於邀請了他們整個工作室。
除了汪自強這個搖滾主唱,其他成員都會出場。
中間省去的錢,可比之前單純給個一百萬還要多。
何況,汪自強就是張逸心裡唱這首歌的第一人選,這個年齡階段唱《突然的自我》可比他自己唱,更有韻味。
太誘惑了……
“還在考慮什麼,給小薛唱這歌就廢了,給小黃這歌絕對紅不了,只有給我,我幫你唱到火遍大江南北!”
汪自強不是說大話,他有這個實力。
可張逸並不期待這些,這首歌能火只是時間問題,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幫忙。
還是那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