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和劇情無關,只是好好和一些被營銷號忽悠了的讀者解釋一下。
首先是朱元璋。
在《大明律》中有一種罪犯叫逸夫。
明大誥中有記載:一里之間,百戶之內,仍有逸夫,裡甲坐視,鄰里親戚不拿,其逸夫或於公門中,或在市閭里,有犯非為,捕獲到官,逸民處死,裡甲四鄰化外之遷。
明朝對逸夫判定標準不止是犯罪的人,還有沒有工作的人。
這裡面的意思就是百姓如果不舉報身邊的逸夫就會判流放做苦力,逸夫處死。
這種事都能寫進大誥當宣傳典範。
裡甲是明朝的基層組織,主要用於縣以下的基層管理。裡甲制度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其中丁糧最多的十戶擔任里長,其餘一百戶分為十甲,每甲十戶,設甲首。
每年由里長和甲首輪流應役,每十年一輪迴,稱為排年。
另外,朱元璋也有屠城的行為。
在攻打蘇州時因為部隊受到巨大損失,下令屠城,抵抗者、不降者以及與張士誠有關係的人一律被誅殺。破城後,朱元璋的軍隊在蘇州城內燒殺搶掠,導致大量平民死亡,蘇州城內死者枕藉,積骨如山。
朱元璋登基後為了防止蘇州叛亂下令將所有蘇州百姓盡數趕散,遷往全國各地。
下面是李世民。
《資治通鑑》中有記載:貞觀十六年七月,禁自傷殘制。
自今有自傷殘者,據法加罪,仍從賦役。
貞觀之治在歷史上都是有名的政治清明,就這樣,自殘都躲不過徭役,而且自殘還有罪。
而且這種禁止自殘來躲避徭役的法律,歷朝歷代都有。
仔細想一下,普通百姓為什麼寧可自殘也要躲徭役。
《漢書》中有對徭役的描寫。
丁男被甲,丁女傳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
中國真正禁止徭役的時間是新中國成立。
古代皇帝能在治理國家時能想一下底層百姓的困苦就已經是仁君了。
故宮,未央宮那種級別的建築群在現代,有機械的幫助都是一個大工程。
在古代,這些建築群是什麼存在。
如果真的是所謂的愛民如子,那就應該廢除徭役。
古代的愛民如子就是個謊言。
漢文帝,漢宣帝,唐太宗,宋仁宗,明太祖,明成祖都是這種情況。
所以別說古代皇帝對百姓好了,人一但當了皇帝,就和普通人是兩種生物了,權力就是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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