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敏捷的身手將對方徹底繞暈,然後伺機攻擊要害的機靈小傢伙。
為什麼林喃會這麼清楚,主要也是因為飛鼠這種精神體——長得很萌。
危機解除,只見那隻小小的毛茸茸的傢伙,蹦蹦跳跳的回到了自己主人的肩膀上,它將自己團成一個蓬鬆絨球,睜著圓溜溜的眼睛,好奇的望著眼前的林喃。
飛鼠每一根毛髮都纖細而順滑,在陽光的映照下泛著淡淡的光澤,彷彿被鍍上了一層金色的光暈,讓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一摸,感受一下那柔軟的觸感。
林喃的心臟,瞬間被什麼東西擊中了——
“總之非常感謝您的搭救,如果不是您,我剛才可能就要被那隻馬蜂吃掉了。”
少年一臉感激,眼中滿是真誠,語氣鄭重地說道。
林喃皺眉,臉上帶著幾分關切與不解,道:“剛才情況那麼危急,你既然打不過,應該早點按下警報按鈕才對,怎麼還愣著,白白讓自己陷入那麼危險的境地呢?”
“這個……”飛鼠哨兵有些靦腆地抓了抓頭,回答道,“是我還想要繼續比賽,按下按鈕不是意味著出局了嘛。”
“比賽會比命更重要?”林喃問。
如果換做是她,肯定優先保住小命呀,一場比賽輸了贏了無關痛癢,命沒了可就真的洗白了。
“嘿嘿。”少年沒有繼續回答,一味憨厚的笑著。
見他不願意回答,林喃也不繼續問下去了,既然危機已經解決了,她擺擺手,正要告辭。
結果那名少年趕忙叫住了她:“請等等,林喃嚮導!”
林喃迷惑的回頭:“你知道我的名字?”
“怎麼會不知道呢,您都跟我比過一場了呀。”少年說著,他抱著飛鼠追了上來,道,“馬蜂都是群體活動的生物,這裡出現了一隻,意味著周圍肯定還藏著一大群,您一個人太危險了,我跟您一起走吧,您想去哪裡?我對這個森林比較熟悉,我可以給您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