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格鬥電影和格鬥比賽(1 / 2)

第159章 格鬥電影和格鬥比賽

一個賽事能不能火起來,其實很大程度上要看有沒有錢。

只要往裡砸錢,就不怕沒有高水平參賽選手;有了高水平選手,自然有觀眾買賬;看的觀眾多了,現場票、轉播權、廣告費等等收入自然就高了,然後形成良性迴圈。

李哪吒現在最不缺的就是錢,將比賽規格提升起來也就沒什麼難度。

再加上正在拍攝的《格鬥之王》,走的就是實戰風格,和無規則格鬥很相似,正可以進行聯動。

史密斯聽了他的設想之後,也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機會,但依然不同意李哪吒親自上場。

當初李哪吒把他對自己的好感刷到了滿級,他對李哪吒也就關心的過分,不能容忍李哪吒有任何危險。

即使史密斯不同意,也擋不住李哪吒的決心,畢竟史密斯不是老殷。

他先是砸錢把無限制格鬥的舉辦權買過來,然後改名為綜合格鬥,簡稱mmA,並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其中比賽規則就按照後世的規則進行,只是獎金被提到了一百萬米元,並且有參加比賽的收入分成,其中包括現場票、轉播費、廣告費等等。

其實這類比賽運動員的收入,一直都是不固定的,受歡迎的比賽就收入高,不受歡迎的就無人問津。

比如拳王阿里,曾經一場比賽就贏了上千萬米元,那還是在六十年代,簡直就離譜。

而有的拳王,可能奪得了拳王的名號,卻只有幾十萬獎金,真讓人心酸。

李哪吒設定了百萬獎金,就避免了這種情況,不管你受不受歡迎,只要你成為拳王,至少都有一百萬米元的收入。

因此,訊息剛傳出去,就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甚至有人迫不及待的想報名。

有李哪吒掌控,mmA賽事舉辦起來並不難,但有些事不是有錢就行的。

比如賽事場館,就需要時間來建設;再比如裁判人員,需要熟悉規則、積累經驗,也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弄出足夠的人手。

不過錢砸夠了,確實能極大的縮短時間。

建設場館的工人可以加班,裁判也可以沒日沒夜的學習,還可以找人充當運動員來比賽,讓他們積累經驗。

總之,按照李哪吒的計劃,比賽要在電影上映兩週後開始,務必和電影形成互動。

在賽事準備期間,電影也進展順利。

李哪吒作為主角,為了讓人信服他有強大的實力,所以讓他擁有了一種神秘的力量——氣。

得益於武俠小說的傳播,雖然老外不怎麼看,但米國的華裔很多,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傳播出去,所以還是有不少老外知道“氣”這個概念的。

這個世界當然沒有人能練出“氣”,可要說對“氣”的瞭解,沒人比李哪吒更強了。

於是在電影中,他趁著解說“氣”是什麼的時候,往裡面填充了很多華夏理念。

什麼道法自然,什麼天人合一,似是而非的都塞進去。

電影的最後,也就是冠軍爭奪戰,作為李哪吒最後的對手,他選擇了史蒂文·西格爾。

之所以選他,是因為龍格爾身材高大,足有一米九六,且動作迅猛有力,和李哪吒形成鮮明的對比,打起來會非常有戲。

最後一場打戲,要非常的精彩,拍起來自然不容易,李哪吒和龍格爾足足花了半個月,才好不容易拍完。

龍格爾拍完之後就去了醫院,他身上大大小小的傷勢不少,即使李哪吒的力道控制的很好,可摔摔打打還是免不了,這就不是李哪吒能控制的了,自然要去醫院處理一下。

電影拍完了,後期製作還需要不少時間,李哪吒就將精力放在了mmA賽事那邊。

這個時候,有博彩公司找到了他,希望能和mmA合作。

阿里能賺到那麼多錢,一是因為拳擊運動存在的時間比較長,觀眾比較多;二就是博彩非常活躍,調動的資金非常大,所以才有那麼多獎金。

正式的博彩公司,和黑拳下注完全不一樣。

地下黑拳的比賽,是受到背後金主控制的,金主讓誰贏,誰就能贏,以此來賺取賭客的錢。

而博彩公司則不同,他們不控制比賽,只抽取佣金,不管最後誰輸誰贏,他們都不會賠,頂多就是賺的慢一點,走的是細水長流的路子。

只要他們不干涉比賽,李哪吒自然不會反對他們參與,相反,有他們的參與,還會讓更多人關注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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