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家中找了妻子用於治療睡不著覺的安眠藥,透過b不知道的方式,騙她吃了。
b睡著了,睡得很死很沉,可是等了好久,就是不見她斷氣。
可能是安眠藥的劑量小了,沒有達到致死的藥量。
a擔心如果b醒來,殺人未遂的罪名就暴露了。
他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白天a在工地上看見一輛插著鑰匙的夏利車。
就想著乾脆把人拉到夏利車裡,親手殺了她,以絕後患!
同時,拋屍在夏利車上,亦可以迷惑警方的視線。
a褪去她的衣服,以此掩蓋b的身份,反正b是外地過來做小姐的,她失蹤了,沒人會報警找她。
29日下午,工地收工後,a故意開著皮卡車回到臨時集裝箱房。
他有兩個目的,一是給保安帶來酒菜,讓他夜裡喝多,睡得沉一些,以免撞見他晚上的行動。
二來,故意製造收工就開著皮卡車回了家的不在場證據。
他把皮卡車開回自己家地下車庫,然後從其他出口離開。
來到b的住處,將昏睡中的b,放在給b買的奧迪車上,於29日凌晨,來到灤河跨河大橋下,戴上夏利車後排座椅上的電工手套,殘忍地割開了她的喉嚨。
幾分鐘後,a開啟後備箱蓋,確認人已經死透了,他故意把匕首和沾血的手套丟回後備箱裡,偽裝成被夏利車主人所殺的現場,以迷惑警方的視野。
做完這一切,他又急匆匆地藏匿了送給b的奧迪a4。
昨天晚上,警方發現這輛夏利車,並從後備箱中發現了b的屍體。
當在警方在專案現場忙碌著進行刑事犯罪現場初步勘驗工作時,a故意自作聰明地送去水和食物。
他的目的有兩個。
一是檢視自己有沒有暴露。
二是以耽誤工程為由,催促警方快點把夏利弄走。
他天真地認為,儘快把車從案發現場移到物證中心的停車場,也許會減少露出馬腳的可能。
可是,a忘了那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正是他的自作聰明,才使得警方很快就懷疑到他的頭上。
那瓶獎勵給保安的劍南春;
急不可耐地要求警方儘快將夏利車移走;
眼中不經意流露出的慌亂和緊張;
矢口說出夏利車上插著鑰匙;
反覆強調自己的不在場證據;
等等等等
這些自以為是的小聰明和拙劣的表演,讓他暴露得體無完膚。
至於證據,那臺奧迪車的購買渠道,a4車上留下a的指紋,a駕駛奧迪穿過市區的監控錄影,死者胃中與a妻子所用同成分的安眠藥,a與死者同居的出租房中留下的指紋、毛髮,甚至是微信中被a刪除的資料也都能夠透過技術手段恢復
而集齊這些證據,對於警方來說,只是簡單的時間問題而已。
周強停頓了片刻,正色道:“羅曉光,我的故事講完了。”
“在我們一大波的證據到來前,如果你能坦白交代,我依然可以為你申請主動交代的立功情節。”
“當然,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這個立功情節對你的死刑判罰不會有太多的影響,也許只能給你尚未泯滅殆盡的良知帶來些許寬慰。”
“我之所以這麼做,並不是因為可憐你,而是出於對你家中那個善良、樸實,可憐、可悲的糟糠之妻的憐憫。”
說完,周強毫不停留,轉身出了審訊室,來到隔壁的監聽室,透過單向反射玻璃,觀察羅曉光的情況。
良久。
羅曉光雙手抱頭,身體開始不住地顫抖,他的情緒開始崩潰,一邊懊悔地哭著,口中一遍又一遍不停地念叨著:“完了,完了,一切全完了!”
此時,距離羅曉光進入審訊室已經過去四個小時,在周強的強大攻勢下,他最後的心理防線終於分崩瓦解!
他承認了!後備箱的女屍是他的情婦,他親手結束了她的生命。
之後的審訊及筆錄工作,是由刑警隊的刑警來擔任的。
羅曉光交代的犯罪情節,與周強推斷的基本一致。
只不過,拋屍夏利的環節,卻比周強分析得更有戲劇性!
28號下午,羅曉光如熱鍋上的螞蟻,開著他的皮卡車,為服用了十幾片安眠藥,卻久久不斷氣的女友,在綿延35公里的工地,尋找拋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