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啊,我頭一回打槍,招待所的領導就相中我了,說我是天生的神槍手,隊長你真是神了,猜得真準!”
吳彪:“……”
天是沒法聊了,李老三這小子看起來怎麼不太聰明的樣子,該不會是腦子缺根筋吧?
接下來,吳彪又換了好幾種說法,可惜,不管他怎麼勸,李衛民都是一句話,打槍可以,當獵戶不行,害怕!
開什麼鄉村玩笑,當獵戶,那招待所的編外採購還當不當了?
作為招待所的編外採購,自己想什麼時候打獵就什麼時候打獵,打到的獵物還可以賣給招待所。
如果當獵戶,每年至少上交三百斤,那都是純正的野味啊,白白便宜老小子跑人情,送禮上位嗎?
當然,名義上的三百斤獵物,吳彪是不會拿來跑人情的,他也不敢,只能分給人民群眾。
不過,他可以私下裡和李衛民要獵物,不計算在三百斤任務內的獵物!
李衛民知道吳彪是個什麼人,自然不會上他的惡當,說什麼也不當獵戶,氣得吳彪直想罵娘!
無奈之下,吳彪只好退而求其次:
“衛民啊,不當獵戶也行,我看你這麼喜歡槍,等麥收之後,咱們一起進山打獵,讓你好好過過癮,怎麼樣?”
出乎吳彪的所料,李衛民依然是頭拼命搖:
“不行不行不行,隊長,你是不知道,我這人心善,最見不得殺生,萬一打死的是隻正奶崽子的母獸,我會良心不安滴!”
吳彪:“……”
“衛民,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我怎麼聽說前幾天你還逮了幾隻兔子,難道就不怕逮著有崽子的母兔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