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你們吃的是我們家的肉(1 / 2)

見一家子人熱火朝天地討論兔子紅燒還是清燉,李母楊翠花的氣就不打一處來:

“吃吃吃,就知道吃,老大,把兔子都關起來,趕集的時候賣了換錢!”

“啊,奶奶,賣兩隻好不好,咱自己吃一隻?”

“吃什麼吃,有野雞蛋還不夠,吃什麼兔子!”

“哦……”

幾個侄子侄女瞬間就蔫了。

李衛民的幾個哥嫂也直吧嗒嘴。

太缺肉了,饞啊!

要說還是大孫子李文聰明:

“奶奶,咱們不賣兔子,把它們養起來好不好?大兔子生小兔子,小兔子長大又生小兔子,以後咱們就有很多很多兔子吃……咳咳,賣啦!”

楊翠花哼了一聲:“說得容易,哪來那麼多糧食餵它們,你天天放學拔兔草嗎?”

李武眼睛一亮:“奶奶,你讓我吃一隻兔子,我就天天拔兔子草!”

最小的李蘭也不甘落後:“奶奶,我不要一隻,只要能吃一條兔子腿,以後我拔草,好不好?”

很多人可能都認為,公社時期不允許個人養殖。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最起碼不夠全面。

剛成立公社的時候,搞大食堂,社員同吃同勞動,自然對家庭養殖管理得比較嚴格。

別人都把雞鴨貢獻給大食堂了,你自己養著吃獨食,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吧?

大食堂停辦之後,政策很快就發生了變化。

國家不但允許個人養殖家禽,而且鼓勵多養,改善人民的膳食結構。

尤其是養豬,很多地方不但用麥麩之類作為補助,而且還多算工分。

甚至公家還提供小豬崽,只要長大之後賣給公家就行。

這些都有當時的報紙可查,千萬不要聽某些別有用心的傢伙道聽途說!

農民可以養殖,自然也可以出售。

除了部分地方比較嚴格,只能賣給供銷社或者收購站之外,很多地方的鄉鎮,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開一次集市。

老百姓可以把自己養的雞鴨,竹筐和笸籮之類的工具,拿到集市上售賣,收入歸自己所有。

當然,只能賣自己生產的,更不能低買高賣,那就成投機倒把了。

這就是當時真實的現狀,必須說清楚,不然很多人可能就會認為小說的邏輯有問題,感覺不符合時代。

至於為什麼沒人大規模養殖,私人搞養殖場?

原因很簡單,當時的生產力落後,糧食產量有限,沒有那麼多的飼料。

為了保證底層人民的生活,實現人人有飯吃的目標,糧食不允許倒買倒賣,只能用自己家的糧食養殖,牲畜多了根本就養不活!

在那些人少地多,糧食產量比較高的地方,因為分的糧食比較多,就可以多養一些家禽牲畜。

如果是人多地少,土地貧瘠的地方,老百姓分到的糧食比較少,養活自己都勉強,還拿什麼搞養殖。

向陽大隊是山村,田地本來就有限,再加上人口比較多,所以養豬的並不多,一般都只是養幾隻母雞,用雞蛋換點針頭線腦,燈油鹽巴之類。

看到幾個孫子孫女希冀的眼神,李母的心軟了:

“行行行,你們願意養就養吧!不過,咱們醜話說到前頭,咱家可沒糧食餵它們,想要養兔子,你們自己拔草!”

“好!”

“太好啦!”

“奶奶你真好!”

“……”

見幾個侄子侄女高興得一蹦三尺高,李衛民哈哈一笑:“不行,這幾隻兔子必須吃掉,不能賣,也不能養!”

全體李家人:“……”

開玩笑,李衛民好容易重生一回,可不是給家裡人找活幹的。

本來幹集體的農活,就已經夠累了,再養兔子,養雞鴨,甚至是養豬,把家人累個好歹怎麼辦?

經過今天嘗試,李衛民已經確定,就憑著自己的透視能力,以後根本就不會缺吃的。

野兔,野雞,野雞蛋,還有蘑菇、木耳之類的山貨,不能說要多少有多少,最起碼也不會缺嘴。

隨時可以去山裡撿現成的,還養個錘子,那不是自己給自己找罪受嗎!

李老三是李家的寶貝,有李父李母罩著,誰敢捋虎鬚?

他說兔子要全都吃掉,那就必須統統吃掉。

其他人有意見可以,但必須保留!

楊翠花一聽自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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