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好,夜裡也能看清東西!”
一路上李衛民都不用手電,老大老二問了好幾次,他都說是自己眼神好,用不著。
眼神好的人,走夜路不要手電,這種情況並不稀罕,老大老二並沒有多想。
可是,大晚上鑽到樹林裡抓雞是什麼鬼,這眼神也太好了吧?
野雞晚上棲息的地方,可不是胡亂選的。
一般都是灌木叢、草叢、樹上,這些很難被發現的地方。
人的夜視能力不行,野獸的夜視能力卻沒人懷疑。
如果野雞休息的地方太明顯,早就被捕獵絕種了!
有夜視能力的野獸都找不著野雞,自己家老三卻能抓到,老大老二不驚奇才怪!
如果有可能,李衛民也不想過於驚世駭俗。
可惜,手電太貴了。
不僅手電貴,電池更是消耗不起。
與其花那麼多錢裝樣子,還不如適當展現一下自己的能力。
據說有的好獵手,徒步奔跑就能抓住兔子,李衛民的夜視能力強一些,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人這玩意兒,有時候就是邪乎得沒有道理。
比如有人能空手在河裡摸魚,有人卻連只螃蟹也翻不出來。
有人能在山裡逮著野豬,有人卻連一隻野雞也找不著。
人和人之間的差距,有時候比人和狗的還大,這就叫不服高人有罪,找誰說理去!
李老大和李老二,現在就覺得自己三弟是個高人。
看來以前老三經常釣魚並不是偷懶,是練習本事。
至於為什麼總是釣不著?
那句話說書的經常講,是怎麼說來著……
對了,韜什麼光光,養什麼晦氣!
“大哥,二哥,你們發什麼呆啊,時間緊任務重,趕緊跟我走!”
“哦哦……”
兩兄弟發現,自己不但沒有老三眼神好,就連走山路都有些跟不上。
即使沒有手電照明,老三走山路也像是走平地,兄弟倆只要稍微一分心,很快就會被落出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