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當我醒來的時候,窗外一片陽光明媚。
而我身邊躺著林莎,這女人一絲不掛,靜靜地躺在我的懷裡。
回想昨天晚上喝醉之後,兩個人近似瘋狂。
我不知道該慶幸,還是該後悔。
總而言之,心中挺糾結的。
不得不承認,林莎少婦韻味十足。
那曼妙的身姿,那似水的柔情,讓我欲罷不能。
可以後該怎麼面對呢?
就在我躺在那裡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林莎睜開了眼睛,摸索著我的臉頰,小聲說道:“弟弟,怎麼啦?後悔啦?”
我下意識的搖了搖頭說道:“那倒是沒有,有什麼好後悔的呢?”
“這就對了,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只要不妨礙他人,想做就去做。”
林莎趴在我的身上,微微笑著說道。
“姐,對不起啊,我還沒報仇,所以不能給你一個未來。”
算起來,林莎是我的第二個女人,我把我的童子身交給了林瑤。
林莎微微笑著坐起身來說道:“傻弟弟,想啥呢,姐姐是過來人,也徹底活明白了,人這一輩子,為什麼非要結婚呢?我結婚生個娃,然後把他帶大,然後他像我一樣不聽話,所以我只要幸福,不要愛情。”
聽她這麼說,我倒是一下子變得輕鬆起來。
就在我們兩個人穿衣服的時候,林莎又說話了:“弟弟,姐的大門向你敞開著,只要你想來,隨時都可以來。”
我點點頭,沒有說話。
“還有一件事,就是你不要去夜總會上班了,在那種地方不會有未來的。要不這樣吧,我在蒙城給你找個工作,你帶你嫂子過去吧,有我哥在那裡,他會給你找一份非常不錯的工作的。”
我搖頭,當即拒絕。
邊城是我的傷心之地,在哪裡跌倒就要在哪裡爬起,更何況我哥還埋葬在這裡呢。
“姐,謝謝你啊,我是不會離開邊城的。”
“為什麼呀?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我幫你找個工作,肯定比在這裡強,夜總會出來的人,不是馬仔就是小痞子,真的沒前途的。”林莎皺著眉頭說道。
“我哥在這裡死的,我嫂子在這裡有花店,所以我不會離開這裡,我要憑我的能力,在邊城立住腳跟,發揚光大。”
林莎沒有說話,牙齒咬著粉唇,點了點頭,伸手把我的脖子抱住了,過了好一陣才說道:“你說的有道理,要不這樣吧,我在邊城投資,我們一起做點事好嗎?”
“不好。”我立即拒絕了。
林莎把我放開了,雙手扶著我的肩膀,歪著頭看著我,一臉不解的問道:“怎麼就不好了?”
“我沒錢,你投資,我要是跟著你混,那不就成了吃軟飯的了嗎?”
這話說的有些難聽,但事實確實如此。
林莎噗嗤一聲笑了。
“姐姐願意讓你吃,你吃就行了,你是一個好人,是個男子漢,有情懷,有擔當,姐姐欣賞你,姐姐雖然不能給你愛情,但絕對得給你前途。”
被她這麼一說,我更覺得我像是一個吃軟飯的了。
“傻小子,人就一輩子,現在看著年輕,但是時間過得太快,彈指一揮間,幾十年就過去了,所以要珍惜當下,珍惜你的機會,珍惜你身邊的每一個人,有機會一定要抓住。”
“可是……”
“可是啥呀,我們合作,我出資,你來管理,我們兩個人乾點事業不行嗎?再說了,有我哥的關係,沒人敢把我們怎麼樣的。”
這女人一隻手搭在我的肩上,鄭重其事的說道。
被她這麼一說,我有些心動了,是啊,老待在夜總會打拼,什麼時候才能出頭啊?
在那種地方認識的人都是下九流的,不會有出頭之日的。
如果林莎幫我投資,我們一起幹點事,起點肯定就更高了,這樣一點也不妨礙給哥哥報仇。
所謂的草莽英雄,那是沒辦法才落草為寇的,有錢有關係,都要往上層發展。
有了經濟基礎,有了人際關係,爆出的速度會更快。
只是這讓我覺得有點不太好,畢竟我沒有什麼技術含量,我跟林莎合作,有點佔她便宜的意思。
“說願不願意跟我合作吧,如果願意跟我合作,我出資金,你只負責幫我管理就行,到時候咱倆五五分成。”林莎雙手扶著我的肩膀,滿臉溫情的看著我。
這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