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這規則就純屬是本能,就是他根本不會認為這有錯。
即使主人要求他的事情是錯誤的,他也會按照自己骨子裡的那股服從性,繼續遵守主人的命令,這便是契約的恐怖之處。
所以林默現在精神力只夠復活一隻野獸,而他卻沒有復活這方面的想法,一是這復活基本就沒用了,這野獸只有煉氣期,就算把他復活,最多也只能起到一個巡邏的作用,而這巡邏純屬就是趙雲便可以代替了,他一個人的速度估計比10個人都快,所以根本就不需要這野獸,野獸出來最多也就能當個保鏢而已,而且這保鏢說不定都當不好。
就算把這野獸召喚出來了,他真的有用,那還得給他吃飯呢,而且這哥布林飯量明顯比普通人大的多——魯班和張三不算。
多個哥布林就相當於多張口,而且它的功能遠不如人類多,所以復活他根本沒必要。
嗯,林默覺得這個解釋很對,那就不復活了,等以後實在是缺人手,缺的不行,再把這些野獸一併全部打包復活。
反正就他現在這個500平的木筏一點兒人手都不缺,再說5張口已經夠他噁心的了,每天消耗那麼多的食物,雖然收益也變高了,不過這食物可真算是供不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