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感到苦惱。如其在1939年8月制定的《江南作戰指導大綱》欄外有如下記述:“秘密:……(二)最近敵軍逃跑很快,因此對戰術和準備的保密有很大的重要性;(三)一般敵情乃所謂從對峙狀態到發起攻勢,須在最短時間內一舉突破敵第一線,進入預定目標。此點第一線各兵團在編制、裝備、戰術上都須特別注意……”日軍指揮機關雖絞盡腦汁,但終無法克服其自身的上述弱點。當然,就某次具體的戰鬥而言,日軍也有集中相對優勢兵力的時候,但從全域性來看,日軍大多數作戰都是以少擊眾。
反思(3)
對於日軍戰術上的這種弱點,第9戰區指揮機關似乎有所認識,並加以利用,但只是從消極方面利用——逃跑。而若能從積極方面利用,拈手便可抓到戰機。如第一次長沙會戰時,日軍上村支隊4個大隊孤軍深入,當其於9月23日在營田登陸時,日軍主力還在新牆河一線。直到27日,上村支隊才與其主力取得聯絡。在這4天時間裡,第9戰區的指揮機關如能集中兵力圍攻該支隊,完全有機會解除第15集團軍左翼的威脅。而事實上是,第9戰區一接到營田失守的訊息後,馬上令第15集團軍後撤。這樣的例子在長沙會戰中舉不勝舉。這也是由儲存實力這一戰略指導思想所決定的。
四、關於雙方的戰鬥力
在戰鬥力方面,不需多說,日軍顯然要優於國民黨軍隊。對此,日軍也很自負。如其在第一次長沙會戰後的總結中曾這樣寫道:“第11軍以少數兵力果敢地進行作戰,收到了很大戰果。按兵力來說,可能被認為是冒險作戰,但是當時第11軍的作戰課是根據中國軍隊以1個大隊,可以和敵軍1個師對抗的程度和戰鬥力量來判斷的。當然和中國軍隊相比,我方有比較優勢的航空兵力相助,炮兵力量一般也佔優勢。”在隨後進行的兩次長沙會戰中,日軍在考慮作戰所需投入的兵力數量時雖不再以1個大隊來對抗國民黨軍1個師來計算,但頂多也只用2個大隊來對抗國民黨軍隊1個師來計算,由此也可看出日軍的自負程度。
後來,日軍對其與國民黨軍隊的戰鬥力做過這樣的比較分析:國民黨軍2個師的兵力進攻日軍1個大隊時,日軍仍能確保各陣地的據點,但“無充分轉向攻勢的餘力”;國民黨軍1個師進攻日軍1個大隊時,日軍“則能抽調轉用兵力,隨時粉碎敵的攻勢”;當日軍1個大隊據守陣地時,只要各個據點陣地未被國民黨軍炮兵等破壞,“雖受到絕對優勢兵力的攻擊,也可確保相當時間”。雖然這種比較未必完全準確,但大體上反映出了長沙會戰中雙方戰鬥力的差距。例如,日軍在退卻過程中,其小股部隊雖常遭數倍於己的國民黨軍圍攻,但其多數最後仍能在空軍或增援部隊的救助下逃脫,從而使得國民黨軍隊通常二三個師或更多的兵力也無法將1個大隊甚至更小股的日軍全部殲滅。
日軍戰鬥力強,除了其自身的裝備優於國民黨軍隊外,其戰鬥素質總體上也高於國民黨軍隊。這與其平時的教育、訓練密不可分。特別是日本所謂的不成功即成仁的“武士道”精神,在當時的作戰中對維繫其戰鬥力仍起著重要作用,即使全部戰死或寧願自殺也絕不投降,這樣的場面在長沙會戰中也多有體現。
國民黨軍隊的戰鬥力不如日軍,有多方面的因素。軍事技術、武器裝備、兵員素質、教育訓練等各方面都比較落後。儘管第9戰區當時有不少中央嫡系部隊,甚至有幾支國民黨的“王牌”軍,如第4軍、第10軍、第74軍等,但其戰鬥力也不能說就完全勝過對方,何況這樣的“王牌”軍畢竟數量有限。至於其他部隊,不是兵額不足,就是裝備太落後,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裝備都沒有,仍以大刀、長矛等原始兵器與日軍作戰;多數官兵不具備現代戰爭的常識,在作戰中不知道如何疏散、怎樣利用地形地物以減少傷亡,不講求偽裝,不知道也不會打敵飛機;射擊過早且盲目射擊,不愛惜武器,隨便丟棄裝備;更有些中下級指揮官打起仗來連自己手裡有多少兵都不知道,勇敢一點的不管怎樣還知道指揮部隊“給我頂住”或“給我衝”,貪生怕死之輩則一見日軍撒腿就跑,有的甚至在大戰來臨之前即以各種理由離開部隊,連戰場都不敢上。
當然,事物總是辯證的,看待事物要一分為二。我們不能因為說日軍戰鬥力強,就處處都強,日軍也有一些“軟肋”,甚至是其無法克服的弊病,如一些官兵的厭戰情緒增長,士氣普遍不高等;對於國民黨軍隊來說,也不能因為其存在著上述不良現象就完全否定了其戰鬥力。若是國民黨軍毫無戰鬥力,只怕日軍也不會在作戰中有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