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部分(1 / 4)

小說:修真四萬年 作者:蒂帆

“原來,這位追龍派掌門,結丹期巔峰境界的高階修士,是在用一門極其兇險的秘法,衝擊元嬰境界,卻不幸失敗,還遭到了秘法反噬,走火入魔,當場隕落!

“據他自己所言,他身隕道消,但一縷神魂不滅,飄飄蕩蕩,忽忽悠悠,渾渾噩噩,不知怎麼就飄蕩到了大街上,無意間正好遇到這輛載著傻子的救護車。

“傻子乃是‘先天愚型’,先天就三魂七魄不全,乃是外來神魂最好的‘容器’。

“而這傻子又遭遇嚴重車禍,呼吸心跳停止、腦電波亦徹底消失,連殘缺不全的魂魄都煙消雲散,根據聯邦最權威醫學專家的證詞,當時的情況,救活的機率極其渺茫,真的救活了也是植物人。

“而用我們修行中人的話來說,這傻子的肉身,已經變成了空空如也的‘皮囊’,乃是無主之物。

“這位追龍派掌門的殘魂,見這肉身‘空空如也’,在求生本能的趨勢下,便鑽了進去,成為這具身體的新主人,奪舍重生了!

“他這一奪舍重生倒不要緊,人家傻子的親生父母必然不幹了,秘劍局專門負責修真者犯罪的秘劍使當場就將頂著傻子身體的追龍派掌門拿下,送到官府,被人家父母告了個‘非法奪舍罪’!

“諸位道友,依你們之見,這罪名是否成立,追龍派掌門究竟是對是錯麼?”

這個案子,涉及到位高權重的大人物,案情又頗為曲折糾結,這些日子在天環界,乃至整個聯邦的民間都掀起熱議,這些來自古聖界的“古修士”們,也深深被案情吸引,七嘴八舌,眾說紛紜起來。

韓拔陵怪笑兩聲,道:“非法奪舍罪?有點兒意思,莫非說在星耀聯邦,奪舍都是罪過了?亦或者說,還有什麼‘合法奪舍’的說法?”

“有的。”

齊中道點了點頭,認真道,“齊某仔細瞭解過,聯邦的確有‘合法奪舍’一說,那是一些‘遺體捐獻者’在簽署了自願授權書,約定等自己死後,就將遺體捐獻給國家,或者是供醫學院的學生們練手,或者是進行移植手術,或者是讓各種身隕道消的強者來奪舍重生。

“星耀聯邦的強者,如果害怕一死百了,想要搏一搏的話,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是準備幾具做工精緻,實力強大的‘靈械義體’,好似蒙前輩、巫前輩一樣,死後化作鬼修。

“要麼,就是提前登記,排隊或者搖號,去申請一具‘大體’。

“不過,奪舍這種遺體的成功率,比化作鬼修還要低好幾倍,一旦失敗,極有可能殘魂受創,連化作鬼修的機會都沒有了。

“再一個,遺體都是很寶貴的資源,絕大多數都要用來進行器官移植,以及供醫學院教學使用,只有遺體捐獻者在活著時主動提出、特別要求、再三確認,才會進入‘奪舍重生’的環節。

“僧多粥少,一屍難求,久而久之,也不太有強者會採用‘合法奪舍’的方式來賭運氣,絕大部分人還是想辦法凝練神魂,增加轉化鬼修的機率,爭取以鬼修形態多活一兩百年,更加妥當!”

“竟有此事!”

白蓮老母萬明珠雖然是鬼修,但精通操縱傀儡,煉製屍王的法門,奪舍什麼對她來說根本不叫事兒,“想要奪舍重生,都要排隊搖號?這,這是什麼王法……難道就沒有,沒有黑市買賣之類,不能花錢買嗎?”

齊中道搖了搖頭道:“不能,此事關係到人倫道德,乃是聯邦的根基和國本,絕對不能動搖,所以,權錢交易的路子被牢牢封死,無論捐獻者還是被捐獻者事先都絕不可能知道彼此是誰,又嚴厲打擊‘重生黑市’的存在,至於‘非法奪舍罪’,更是聯邦法律中最嚴重的罪名之一,一旦定罪,十之**都要處以極刑的!”

“阿彌陀佛。”

苦蟬大師嘆息一聲道,“星耀聯邦的法律如此制訂,相當保障弱者的權益,倒也算是用心良苦,不過就此案來說,又另當別論——這位‘張姓施主’是遭遇車禍意外身亡,在救護車上時就已經死了,人死不能復生,空留下一具皮囊而已。

“而那位追龍派掌門又是走火入魔,不幸隕落,化作渾渾噩噩的殘魂狀態,誰都不知道他還剩下幾分靈智,在求生本能的驅使下,鑽到一具空空如也的皮囊裡去暫且存身,似乎也是,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和尚說的沒錯。”

叫花子巴小玉道,“法理不外乎人情,此事乃是雙重意外,大家機緣巧合才撞到一起,反正現在人又活了過來,總不能再將這麼個大掌門給弄死吧?把追龍派掌門弄死了,原先的傻子也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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