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請將兩個版本的經歷詳細比較,找出其存在差別的細節。而這些細節,正是楊斌所不願意為外人道而又會對其個人的商業產生誠信影響的部分——
“楊版”的簡歷中,楊斌是中學畢業直接考入的軍校,而“公安局版”的簡歷中,楊斌是先參軍服役後讀軍校,且前者是本科後者是大專;
同時,“楊版”簡歷顯示,他是從軍校的教職上去的荷蘭;而“公安局版”簡歷則顯示,楊斌是先軍校畢業當軍官,然後還專業做了工廠職員,之後才去的荷蘭;
“楊版”簡歷還告訴大家,楊斌是透過正當途徑到荷蘭留學,而“公安局版”則分明是“以訪友的名義”才得以去到荷蘭,且兩者的時間不一致;
此外,楊斌創立自己的企業的時間,前者是1990年,後者則是1994年,楊斌對外界所說的“歐亞國際進出口貿易公司”,當時“公司只有僅楊斌一人”。正是這個公司,楊斌後來還將其稱為註冊地在荷蘭萊頓市的“荷蘭歐亞集團”。而在楊斌2001年10月提供給記者的另一份材料還顯示,所謂的“荷蘭歐亞集團”創立於1987年——如果公安局的檔案是可信的,當時楊斌尚未到荷蘭,怎麼會創辦自己的企業?
兩相對比,究竟哪份簡歷更可信?不言自明。
問題是,楊斌為什麼要掩飾自己的經歷?根據記者在2003年6月以後瞭解到的資訊,有長期與楊斌密切接觸的人說,楊斌出國的經歷其實是這樣的:轉業參加工作後,楊斌在南京認識了一位荷蘭的姑娘,根據這位姑娘的主意,楊斌到荷蘭“訪友”,然後脫離旅遊團留在了荷蘭;此後,楊斌報讀了萊頓大學的經濟學專業,但是沒有讀完,所以,楊斌“留學”的故事是假的。
而楊斌加入荷蘭國籍的經過是這樣的:1989年到荷蘭以後,楊斌以政治原因提出國籍申請,1996年獲批。這從楊斌的親口所言中也可以得到印證——2003年6月13日法庭審判的現場,楊斌曾經提到,“在國外我也參加過政治活動”。
由此還可以繼續分析楊斌“第一桶金”來歷的真實性。根據2002年以後外界披露的資訊,有在荷蘭認識楊斌的人說,楊斌90年代初所做的所謂“國際貿易”,其實並沒有賺到什麼錢,一個明顯的對比是,但是楊斌的妻子還在荷蘭申請政府的救濟金,而按照荷蘭的法律,隱瞞自己的收入申請救濟金是違法的。
繼續推理下去。既然“第一桶金”是不真實的,那麼,楊斌所謂的“1994年以後回國投資”,其資金從何而來?要知道,那個來歷不明的“荷蘭歐亞集團”或者“荷蘭歐亞國際貿易公司”,曾經與四川的“歐亞農業”()成立過合資公司,而開發建設瀋陽荷蘭村的主體瀋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也是由這家“空殼公司”投資成立。
或許這正是楊斌要隱瞞自己經歷的原因:假留學,做生意並沒有賺到多少錢,回國投資要規避政治風險,而自己在荷蘭的公司並沒有多少資金甚至並不存在。
但是真相披露的後果是可怕的:假如荷蘭的“第一桶金”是假的,其在國內的投資就大有問題,而之後的商業運作,其可靠性怎樣向公眾解釋?
附文6 楊斌:花卉大王的冒險
YANG BIN—THE PERILS OF FLOWER POWER
(《遠東經濟評論》 2002年1月3日)
中國瀋陽(道瓊斯)——中國最富有的人物之一楊斌是一個矛盾的人。對外面來說,他是一個勤奮的蘭花種植者,在中國各地建了多個溫室。但是在家裡,他卻是一個古怪的獨裁者,在中國東北的瀋陽北面的莊稼地上建了一個巨大的荷蘭風格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和主題公園,裡面有風車和室內沙灘。
楊斌的兩面是截然分明的。他的蘭花產業去年7月以歐亞農業控股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這個看好的產業對中國飢渴的機構投資者是一個衝擊。對歐亞的投資者來說,歐亞是一個外資公司,楊斌是荷蘭籍,他的生意在百慕大註冊,他的太太和孩子在荷蘭生活。
與此相對照,在瀋陽,楊斌是一個典型的中國人。一個前海軍軍官揮舞著與高層政府官員的照片。他與當地政府官員的關係如此密切,以至於勞改犯都要為他挖荷蘭村這個億美元的專案的下水道,這一切都如此神秘而奇異。
考慮到這個私人的專案在上市公司的投資者之間導致的不安,人們不禁奇怪為什麼楊斌要把這兩者分開。駕著一輛滿是泥水的吉普車,穿行在中國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