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蠻荒高原(1 / 3)

小說:萊蒙的神石 作者:蘑菇做噩夢

“阿嚏~”

萊蒙打了個噴嚏,隨後默默的加強了火焰鬥氣的釋放,並給溫蒂這裡多釋放了一些。

費爾斯是本地人,羅賓遜這傢伙走南闖北早就習慣了,根本不需要在意,自己只需要對溫蒂多關照關照就行了。

絕不是因為自己重色輕友。

周圍的幾人不知道萊蒙此刻在想什麼,他們此刻都在感嘆著周圍的風景。

“哈哈哈,怎麼樣,我家鄉很不錯吧!”

“是啊,我去過很多地方,但是能夠跟這裡媲美的還真不多。”

“這裡真是太美了!雲層居然像綿羊一樣在我們腳步漫步,真是難以想象。”

溫蒂一臉驚奇的嘗試抓起一片雲朵,卻發現它們會從指縫中逃離。近乎是下意識的,她朝萊蒙看了一眼,眼神中滿是希冀。

這樣的眼神,就算是萊蒙也無法拒絕。

他施展其凝化術,將一朵雲彩揉入了一團膠質的魔力之中,變成了一朵掌中之雲,隨後將其遞給了溫蒂。

“切,臭顯擺。”

“喂,萊蒙,我們還在這呢,你倒是也給我們抓一朵白雲啊~”

聽著羅賓遜和費爾斯的話語,溫蒂頓時臉紅了起來,就連耳朵根都變的紅透了。

“一邊玩去,羅賓遜你個大老爺們要什麼雲朵?費爾斯,這不是你的家鄉嗎?趕緊帶路啊,天都快黑了。”

“不用擔心,我們這裡雖然荒涼,但是算不上危險,就算沒找到地方,隨便搭個帳篷就行了,高山上可沒什麼吃人的野獸。”

費爾斯大步走在前方,隨後伸手在空中比劃起來。

羅賓遜一開始還以為費爾斯在看方位,隨後才發現這似乎是某種禱告用的姿勢。

“你這是在祈禱?”

“對,跟阿斯巴羅爾神祈禱。”

阿斯巴羅爾,神話傳說中的蠻荒狩獵者,這位神靈出現在五大神石之前,在絕大多數人類還是蠻荒部落的時候,就是他帶領著北方的部族在這個嚴酷的地域裡生存。

那個時候,北地的大多數地域其實都是矮人的地盤,那群身材敦實毛髮旺盛的傢伙,可不會懼怕寒冷。

而且矮人們喜歡挖洞,在大山中建立城市。

山洞是最適合保暖的,而如此獨到的建築風格,讓他們能夠無視北地嚴酷的寒風。

同樣的,矮人們對於空曠的土地反倒是沒有多少興趣,這樣給了人類足以生存下去的土地。

阿斯巴羅爾與矮人們是最要好的朋友,傳說中他曾經與矮人的鍛造之神是生死之交,鍛造之神為阿斯巴羅爾打造了一把可以化作閃電的標槍,用以對付最難纏的獵物。

阿斯巴羅爾便是用這把閃電標槍,擊殺了一頭遠古白龍,成為了人類的英雄,更是在死後登神。

只可惜,在人類崛起的那些年代,矮人的疆域出現了大規模的地震,無數的矮人城市被垮塌的山脈所掩蓋,矮人們也不得不逃離自己曾經的疆土。

而人類在建立起國家之後,也逐漸忘記了這位狩獵之神,就像他們忘記了那段與矮人和諧共處的日子一樣。只剩下少量還保持著狩獵習俗的蠻荒部族,還依舊信奉著阿斯巴羅爾,將其視為先祖與信仰。

費爾斯就是這種部族人的典範,他堅定的認為,自己就是覺醒了阿斯巴羅爾的血脈,才能長的這麼高大。

對此羅賓遜有不同的看法,他覺得費爾斯的家族血統裡可能混雜了食人魔的血脈,所以費爾斯才會這麼大的同時,還長得這麼醜。

就衝這番發言,要不是打不過,費爾斯非得讓羅賓遜嚐嚐蠻荒高原的特產,猛獁糞便的味道。

四人繼續前進,很快就看到了部族的一處營地。

營地裡沒有人,看起來部族的人應該是已經遷徙離開了,這讓費爾斯有些疑惑,正常情況下,他們應該再待一段時間才會前往山脈更高的地方才對。

但從部落裡的情況來看,遷徙的時候應該沒有遇到什麼危險,就是營地沒剩下什麼東西,只剩下一些帶不走的窩棚,可以給萊蒙他們提供住宿的地方。

“今天就先住這吧,我去生個火。”

費爾斯熟練的找到了存放柴火的地方,便準備生火做飯。

這些狩獵為生的部落,生活還是很困苦的,對他們來說,鐵製的東西都是很珍貴的存在,所以絕不可能把鐵鍋之類的東西留下來。

好在萊蒙自己帶了便攜鍋,以及不少的調味料,這些東西在旅途中都是非常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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