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追求自己的願望,力量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伊格並不是什麼天賦異稟的劍士天才,但他總有些奇思妙想。
如果說別人修煉鬥氣,要麼是往變強上鍛鍊,要麼是往華麗上鍛鍊,但伊格偏偏選了另外一條路,那就是實用性。
誰說鬥氣就一定要用來戰鬥呢,就算是暴虐的火焰鬥氣,也可以用在生活裡的很多地方的。
比如冬天可以取暖,夏天可以隔熱,可以透過提升熱量來修復鐵器,也可以透過改變顏色和形狀來進行表演。
為什麼非要用於戰鬥呢?
年少時的伊格總是這麼天真,認識他的人,總是會為他那些奇妙的想法感到驚歎,但很少會有人認可。
因為鬥氣確實是用來戰鬥的。
當伊格從昏迷中甦醒時,他已經開始對自己疏於鍛鍊而感到了後悔。
他失去了家人,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一切。
從那一天起,伊格就徹底變了。
‘螢火蟲’們四散飄舞著,在落到房屋建築或者其他可以燃燒的物體上時,便會瞬間點燃對方。若是被點燃的是活物,那麼在對方死亡之前,這團綠色的火焰便絕不會被熄滅。
看著這樣危險的火光,萊蒙不敢靠近,只能再次施展閃電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差點就死了呢,真厲害,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麼厲害的人。”
看著萊蒙再次凝聚閃電,伊格此刻卻徹底放開了,非但沒有恐懼,反倒是朝著萊蒙衝了過來,他的身邊也飄散著許許多多宛如螢火蟲一般的細微光點,看起來美輪美奐。
但萊蒙卻從這些小不點上感受到了極大的惡意。
惡之螢炎!
這是伊格自創的絕招,他學著聖武士,將邪能與自身的火焰鬥氣融合,形成了這種熒綠色的火焰。
這種火焰看似衰弱,實際上卻極其可怕,近乎無物不燃,而且難以熄滅。
尤其是對於有思考能力的生物來說,這股火焰更為可怕。
你越是痛苦難受,你所產生的負面情緒也就越多,而你的負面情緒越多,這股火焰的威力也就越強。
只要擊中,哪怕只有一點點,它也能不斷擴大,直到將宿主的生命力焚燒殆盡。
如果說聖光是神國之光,那這熒火便是地獄之火。
伊格將這些火焰環繞周身,可謂是攻防一體,萊蒙不打算嘗試自己的耐燒程度,於是果斷進行了遠端攻擊。
閃電光束不斷襲來,伊格一邊調動鬥氣防禦,一邊用言語進行嘲諷。
“沒用!沒用!”
“你之前那樣強大的閃電哪裡去了?”
“再來啊!”
“我明白了,你是用不出來了對吧!”
“哈哈哈哈!真是個無能的蠢貨,既然你殺不了我,那就換我來殺你吧!”
伊格將雙手合十,隨後發動了自己的殺招。
當劍士在達到大劍士水準時,他們都會對自己所掌握的元素產生更深的瞭解,並且開發出最為適合自己的招式。
伊格因為天生目盲的關係,平日裡最喜歡用鬥氣進行觀測,於是他便利用自己的火焰鬥氣,開發出了可以直接觀測心火的力量。
所謂心火,便是一個人生命力與魔力的具現,而且根據不同人的性格,體態,血統,環境,幾乎每個人的心火都是不一樣的。
所以伊格可以直接用這個能力看出那些想要隱藏自己的人,然後隱匿的手段都對他無效。
這,便是心火感知。
作為邪能祭司,伊格又將火焰鬥氣與邪能進行融合,隨後產生了威力極為可怕的地獄之火。
這,便是惡之螢炎。
在此之上,伊格將這兩種開發方向完全不同的力量進行了融合,產生了一種極為可怕的能力。
所謂邪能,便是惡毒之願與生命力的融合所誕生的產物。
而鬥氣,本身也是由生命力與魔力的融合所產生的產物。
正常人在使用這些力量的時候,往往都是先從體內抽離這些能量,然後再進行利用,但伊格卻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既然敵人的體內原本就有我要的東西,那我為什麼要非從自己的身體來抽取呢?
感受到萊蒙體內磅礴的生命力與魔力,以及那股想要殺死自己的惡意,伊格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死在自己的力量下吧!
“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