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只過了一天,案件概要就過來了,是關於密室殺人案的。
這次秦文雪判斷很精準,根本沒有多費功夫。
因為,本質上來說,這次密室殺人案很簡單。
比如,第一案發現場不是衛生間,反而應該是廚房或者客廳沙發。
茶几上的水印,代表死者死亡之前是在打掃衛生。
照片是在報案之後拍攝的,按理來說,那種情況下,如果茶几上有水果瓜子之類的,那就肯定不會收起來的。
因為從女主人的打掃來看,她就不是潔癖很嚴重的那種,最多把茶几上的東西挪一下。
只要丈夫不是嫌疑人,哪怕丈夫是嫌疑人,除非是為了掩蓋什麼關鍵證據,都不應該把茶几上的瓜子水果撤走。
這個家庭都用上鞋套了,不管男方的父母還是孩子,再或者是那個女死者,都是男主人在養。
根據收入來看,還養得起。
如果說,水果那些放在外面,是怕孩子沒節制的偷吃。
那來了客人都不放,這就不正常。
打掃茶几,並不意味著要把水果都收起來。
除非,來者是很熟悉的親朋,再或者就是下屬一類的,不需要那種東西招待。
只有像這兩種情況,才會導致茶几空空如也。
接著就是四根拖把,證明死者死亡之前,現場至少有兩個大人。
而又根據拖把的作用,二次確定為親朋,關係極好的那種。
接下來,就是女死者究竟為什麼,會如此死在衛生間?
小孩子的死亡暫時不用理會,畢竟那兩個孩子太小了,兇手想怎麼弄死都可以,大人卻沒那麼好收拾,最起碼不會如此毫無痕跡。
所以,秦文雪主要是推斷大人怎麼死的。
同時,她第一時間就意識到,三歲孩子死在門口是個巨大的破綻。
要想把大人弄成那樣死亡,還是真真正正的機械性窒息,又必須是花灑管子勒死,死之前還沒有其他傷勢。
除了自殺之外,那隻能是讓死者暈了才行。
要想讓死者暈掉,只有三個方向。
一個是死者有暈的病,一個是機械性,也就是敲腦袋一類的,還有一個就是藥物。
屍檢沒有提過死者有那方面的病,體內沒有藥物成分,也沒有敲腦袋一類的舉動,那就只有能讓人暈,但是代謝極快的藥物才行。
可這一類的藥物,管控是非常嚴的,不是某個行業的人,應該是弄不到的。
除非這件事,有那個行業的人參與,不管直接參與還是間接參與都行。
接下來就是那個最大的破綻,那個三歲小孩。
三歲小孩,認知是很淺薄的。
說難聽點,大人之間打架,他都可能在旁邊呆呆的看,不排除一些膽小的會嚇哭。
總而言之,要把三歲小孩嚇跑還嚇哭,除非正好掌握了命門,比如某些小孩正好怕蟲子這一類,除外還真不容易。
所以,經過推斷之後,秦文雪認為,死者是先暈倒在沙發上,再有了後面的事情。
那種類似直挺挺的摔倒,甚至可能砸到了小孩,才會導致小孩有那種反應。
果然,這個密室殺人案,就是男主人的那個女助理乾的。
她有一個當醫師的哥哥,想要弄點這一類的藥物,雖然不容易,卻沒有那麼難。
因為那一類的藥物,不像鎮痛類的那麼嚴。
鎮痛類的只要出了醫院,可就歸緝毒的管了。
他們兩個被逮起來,被分開一審,再加上話術一套,很快就頂不住了。
之前執法者沒有查到這位女助理,原因非常簡單,他們把作案目標範圍搞錯了。
如果不是秦文雪加了一句下屬,可能他們依然會盯著親朋查。
密室殺人案,雖然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親朋好友乾的,也不是沒有例外。
比如這個女助理,不能算是親朋好友之列,而屬於上下屬關係。
偏偏這種上下屬關係,導致這個女助理,可以去到男方家裡。
一來二去,自然也就熟了。
可能男方也是怕老婆懷疑,所以非常的坦誠,免得被懷疑他和女助理有什麼特別關係,反而導致了這場禍事。
根據女助理被抓之後交代,她的殺人動機很簡單,其實就是妒忌。
男主人跟女主人,的確是很恩愛的一對夫妻,日子過得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