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燕村看笑話的、看熱鬧的都大大小小來了,圍在她房前屋後。
令人沒想到的是,大雙提著一籃蕎餅站在屋頂,笑著對大人小孩說:“死了不能當餓死鬼,活一天算一天,這是我向隊裡借的蕎,被我割了一片,有糧食後還隊裡。這是我們烙的餅,我先吃一口,分給大家。怕死不是大雙,大雙的臉也不值一毛錢。”
她吃了一口,從屋頂將蕎餅撒向群眾,大人小孩也不計較,能吃上一口飯才是天下第一大事。
她哈哈大笑,把隊長等人嚇壞了,因為她笑的時候做了要往下跳的動作,眾人也吃驚。
有人勸她別尋短見。
她笑了:“我還沒活夠,活著與人明鬥,死了變鬼與人暗鬥。”然後就回屋了。
大雙平靜地對女兒說:“姑娘,我們要做遊戲,你不準哭。他們把我們幾個綁起來玩。聽懂嗎?”
“聽懂了!”
隊長下令後幾個人將門撞開了,搜出蕎子來,將他們拉到曬場上捆綁在樹上吊打。隊長最希望大雙求他,可沒開口。後來實在沒法,隊長怕弄死人,放了。
,!
當晚,大雙揹著女兒走到佔山縣檢察院。天亮時,她找到檢察院,告隊長等幾個人私設公堂、非法拘禁、私撞民宅等,還說如果縣上的同志不去處理,她就帶著女兒死在檢察院門口河裡。
檢察院同志檢查了大雙的身上,確定有明顯的繩子綁勒的瘀血傷。於是就相信她說的,帶著手銬、文書,趕到公社,找到分管領導角書記。因為那時逮人要主管領導簽字,檢察院不完全獨立辦公。
角書記也來到飛燕村。
他們都各自調查。
檢察院同志說:“她告了,我們得立案處理,不然,她到縣上亂說,尋死覓活的影響不好。私闖民宅、非法拘禁是成立的。我們要拷走參與的人,偷糧不是檢察院管的,角書記簽字吧。”
角書記說:“你們只要寫下,偷糧有功,維護集體有罪。我就籤。你們調查過為什麼捆?捆人是不對。偷糧啊也不對。你們維護一個風騷女人,還是要維護有正義感的人,你們自己看?你們捆起來容易,放人難。我說算了吧,偷糧是為了活命,不該偷,捆人是非法拘禁,有錯。我們去調解一下。女人就不會去告,不到縣上糾纏,你信不信?”
角書記找到女人問:“你有錯嗎,偷集體的糧食有沒有罪?”
大雙說:“有。”
角書記說:“你也想坐牢?”
大雙說:“不想。”
角書記說:“不想,就不要去告,你們的事情就扯平了、好好生產,糧也不算偷,是借。”
大雙說:“好的。”
檢察院看到,便無語,也就不了了之。
“公社群眾工作難做,你們要體諒,小事就化了。”角書記對檢察院的同志說。
至此,隊長鬱悶好幾天,飛燕村又暫時恢復平靜。人們又重新審視這個大雙。
:()你呀就缺一味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