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亞伯所繼承的(2 / 3)

動嘴。

“最後,我禁止兒童乞討。”

忒亞挑起無毛的眉毛。

貴族把下城區的惡棍稱作“乞丐”,因為乞討確實是他們的日常。

沒人蠢到在下城區乞討,他們一般在尼日河的橋對面,向經過的貴族和遊客(同樣是貴族)裝可憐。

成年男人的訴苦會招來唾棄,乞丐們把魔爪伸向了無人在意的孤兒身上。

所有托馬斯縱容的惡習中,這是亞伯最接受不了的。他無法對孩子狠心,以至於一想象到他們受著傷,在冷冰冰的寒風裡孤苦無依、瑟瑟發抖的樣子,亞伯幾乎要落下淚來。

“那麼,該怎麼辦呢?”忒亞的語氣依然尖刺刺的,不知是諷刺或者玩味。

“收養他們。”

“全部?”

“不是建設孤兒院。我沒錢安置下城區每個流離失所的孩子。”亞伯咬著嘴唇,“針對於那些……的孩子,我願意自掏腰包,直到他們能夠在社會上獨立生存。”

狗頭人眼珠轉動,亞伯以為她在無聲地批判自己,其實人家是在算賬。

“這樣一來,蘭斯老大,你每個月的收入大約65銀幣。”熟悉下城區規則的忒亞給出大致資料,“幫裡有170多個孩子,托馬斯的存款共2金幣20銀幣,差不多能把大部分人養到10歲。”

亞伯一愣:“2金幣20銀幣?才這麼點?”

狗頭人攤開爪子:“超過5金幣,奎因斯就會存進卡佩倫伊芙銀行,估計準備買奢侈品吧。雖然下城區不成文的規矩裡,你是奎因斯的繼承人,可是上城區中,殺了一個人能不能成為他的財產繼承人?”

答案是“不”。

接管托馬斯的勢力一星期了,期初有不少反對亞伯的聲音,一些乞丐當時不在酒館,沒能親眼見到新老大,不過當亞伯把幾個刺頭吊在火紋草酒館的門口後,就沒聽忒亞提起這件事了。

誰料,平定內部僅是開始。

“唉……”

聽著忒亞的報告,亞伯長嘆一口氣。

統治下城區要夠硬的手腕和麻木的心靈,亞伯的作風受到百姓敬愛,這固然令人開心,可每天擺在16歲少年面前各種的兩難選擇,摧毀著他的良心,反覆提醒他這個世界的不公正,令亞伯飽受折磨。

比如,托馬斯和上城區巡邏隊的交易,分明是後者把工作交給他,卻沒收了托馬斯50%的收入作為賄賂。

聽到托馬斯身死的訊息,巡邏隊寄來信件,讓亞伯繼續交付“稅金”。

經過亞伯的調整,黑幫哪來那麼多收入?巡邏隊不管,一來二去,亞伯每月居然倒欠治安局1枚半金幣。

假如交不出錢,巡邏隊月底就會把他抓起來吊死——罪名是偷稅漏稅。

扯尼瑪淡!

托馬斯的收入全是搶來的,而被搶的人明明已經交了稅!這些稅金是讓貴族保護他們,不是聘請其他人搶奪剩下的錢,再交一半上去!

不僅如此,亞伯不讓孤兒們乞討,撫養他們成了一筆純粹的開支!

加上亞伯自身的租金、伙食費、交通費……他還想去學徒市場買點超凡材料……他還欠著蘇滄一張金玫瑰城堡的入場券……

亞伯抱住腦袋,手指縫隙中,他看見忒亞靠在窗邊抽著煙管,悠閒地吞吐具有麻痺性質的白霧,心中恨意漸起。

怪不得她不阻攔!

雖然不知為什麼她不乾脆地殺了我,這條狡詐的狗頭人清楚,只要我坐上托馬斯的位置,要麼變成第二個托馬斯,要麼滾下去讓給她!

顯然,她即將達到目的。

該死的!

下城區根本容不下一絲同情心!

酒館大廳的桌椅不少,亞伯卻向來是孤身一人,其餘酒客坐得遠遠的,壓低笑聲時,亞伯知道他們正對他議論紛紛。

“吱嘎。”

有人在對面坐了下來,亞伯抬起頭。

來者一身黑衣,長袖長裙,脖子上掛著亮晶晶的銀質項鍊,月光照進半透明的黑色頭紗,她的眼睛彷彿大海般湛藍,髮色火紅——這意味著她擁有某種純淨的血脈,反觀混血的平民,眼發幾乎都是深色的。

她是一位信女。

忽然之間,亞伯有些惶恐不安,他把手放在大腿上,又呆呆地看著它們。

信女怎麼出現在下城區。他想,她們不該在修道院嗎?

同時,亞伯慶幸信女不認識他,否則對方一定會嫌惡地起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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