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全面的考量和研究,一定是破綻最少、路徑最佳、效果最好的。
——理論來說。
回顧兩場生死決鬥,亞伯忽然發現,他花了三分鐘砍下了托馬斯的頭,卻用了足足半小時,勉強跟達文森拼了個兩敗俱傷。
他們倆過招、拆招、拼招的時間遠遠超過你死我活的搏命,最終亞伯不得不在小溪中另闢蹊徑,才得到了勝利。
賈斯特的意思是,貴族的擊劍方式拖累了我?
不可能啊!這種劍術確確實實地幫我提升了擊劍的勝率,教會了我許多戰鬥的技巧和方式。
而且它經過幾代人研究,又是貴族從小學習的標準,不知多少平民削尖腦袋想學得一兩招,怎麼可能沒用呢?
“我攻擊到了你。”他狡辯道。
“那又如何?”賈斯特冷冷地說,“我的劍術由進攻組成。只要能夠一擊必殺,我就不會浪費時間防禦。很節省時間和力氣,不是嗎?貴族才樂意觀賞‘叮叮噹噹’的‘決鬥’,殊不知真正的決鬥理應一劍封喉。”
如同驚雷閃過,亞伯靈感乍現,隱約有些理解了賈斯特的指教,但想要弄清楚怎麼完善劍術,他還需要更多實戰。
他做出防守的姿態,向賈斯特招了招手。
“這次你先來。”
“好。”
當賈斯特發出第一個音節,他還在原地,可當他的最後音節落下時,木棍的尖端離亞伯的咽喉不到五厘米。
如同火紅的旋風,海藍色的眼睛唯有冰冷的戰意。
這是跟魔物針鋒相對的殺氣騰騰,若非亞伯也歷過千鈞一髮、你死我活的戰鬥,一般人光是跟賈斯特對峙,就會嚇破膽子。
好在貌似兇狠的賈斯特自有分寸,不會真正傷害到亞伯——後來亞伯推斷,賈斯特擊中了他的左肩膀,只是懲罰自己說謊。
表面上不說什麼,實際上他不喜歡亞伯的“惡作劇”。
每天亞伯都要跟賈斯特切磋三小時左右,這位從血海屍山的永冬之森走出的戰士從不吝嗇評價和指導,讓亞伯獲益良多。
可惜,賈斯特的戰鬥方式不適合亞伯。
不防禦只攻擊的劍術除了需要從小練習,還要求使用者過人的天賦和經驗,亞伯這種16歲才接觸長武器戰的新人,一輩子基本不用奢望學到其中精髓了。
雖然亞伯想天天跟賈斯特戰鬥,根據一次次實戰歷練,將貴族的劍術完美融合到自己的戰法中,可賈斯特總是神出鬼沒。
亞伯本身也不空閒,寄出信件的第五天,他正看著忒亞整理的報告,火紋草酒館外喧囂起來,且經久不衰,從遠到近。
“叮鈴——”
風鈴發出清脆的迎客聲,吸引了亞伯的注意力。
一行穿著蛋黃色制服計程車兵闖進了醉醺醺的酒館大廳,足有五人,腰上佩戴著至少三種武器,各個器宇軒昂,英武不凡。
為首者銀髮碧眼,留著兩撇漂亮的小鬍子,一看就是頗有來頭的貴族。
“打擾了。請問這是火紋草酒館嗎?”他一口咬字準確的上流語法,聽得看熱鬧的好事者一頭霧水,“我來找一位‘亞伯·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