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場允許“哄抬價格”】
拍賣場佣金的比率規則:
以這個拍賣場為例子,這座大城池名為“赫獄城”,也就是血赫地獄。
所有物品10,000金幣起拍,若是低於10,000金幣的物品,可以直接當做拍賣正品的“添頭”,拍得正品即可免費贈送。
價格用英文字母“G”代指。
1若是最終拍賣價G,10,000≤G≤100,000。全部按照總價的15%計算扣除。
2若是最終拍賣價G,100,000≤G≤1,000,000。直接按照總價的10%比率扣除。
3若是最終拍賣價G,1,000,000≤G≤10,000,000。直接按照總價的5%比率計算
4若是最終拍賣價G,10,000,000≤G,則不抽取任何費用。
注意,這裡並非是“累進稅率”!
——在這裡,從理論上,賣家可以在寄賣的時候,承諾和買家“共享少支付的佣金”,以此鼓勵買家“哄抬價格”!
什麼?賣家願意給買家“返金”?這是什麼鬼操作?具體操作,如下:
由於佣金計算方式不是“累進稅率”,結果就導致佣金數值,也和拍賣場的物品價格一樣,是“過山車”波浪起伏上升!
——某件物品,拍賣價格達到990,000金幣,此時稅率是10%計算。賣主需要支付的佣金就是“9.9萬金幣”。
——那麼,拍賣時,買家只需要多花10,000金幣,就可以讓總價突破“100萬”,進入新稅率範圍。此時稅率是5%計算,賣家需要支付的佣金就是“5萬金幣”!
也就是說,只要賣家願意和買家“聯手”,理論上就可以從拍賣場“薅羊毛”!就可以按照規則,“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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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賣家和買家如果真的可以齊心協力,完全可以私底下交易,又何苦藉助拍賣場這個中間體呢?
所以,素不相識的賣家和買主,他們如何在“不見面”的前提下,聯手合作?
接下來,就是見證實力的時刻!不知道什麼時候起,有一家拍賣場率先推出一項“損己利人”的操作:
賣家可以在寄賣物品時,選擇是否向買家提供“返金”,以此激發買家的競價熱情,促進三方互利共贏!
簡單來說,如果你打算寄賣一件物品,為了希望買家能夠儘可能推高價格,作為賣家可以承諾,拍得者享受一定的“返金”。
——“返金”可以是固定的數值金額,也可以是最終拍賣價格的比率。
例如,一件商品估價80萬,那麼起拍價就是60萬。實際上最終以99萬成交,賣家支付10%比例的佣金,最終到手89.1萬金幣。
此時統計一下:
賣家得到89.1萬金幣。
拍賣場得9.9萬金幣。
買家支付99萬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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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是賣家願意提供“返金”呢?比如賣家承諾,提供3萬金幣返金!
那麼,最終拍賣價可能就是102萬,買主實際上只需要支付99萬金幣。
其中,拍賣場獲得5%比例佣金,也就是102x5%=5.1萬金幣。
那麼,賣家獲得102x95%-3=93.9萬金幣,比上面的89.1萬金幣,足足多賺了4.8萬金幣!
什麼鬼?賣家提供3萬金幣“返金”,最終反而多賺4.8萬金幣?
沒錯,就是如此。
那麼,買家得到什麼好處呢?首先,買家並沒有吃虧,實際上仍舊只支付99萬金幣。但是在名義上,他支付了102萬金幣。
拍賣場都有“貴賓積分排行榜”,1萬金幣可以獲得1分“積分”。
雖然這“積分”沒什麼大的用處,就算是有好處,也只是蠅頭小利。但是,它是一種身份地位的體現啊!
累計的積分越高,排名就越高。前十名會用金字張貼示眾,從而“聞名天下,萬人景仰”!不必擔心自己的名字被洩露,這些名字都是由賣家自己提供的,不敢留下自己真名字的人,可以採用化名。
——哈哈哈,這個拍賣場的幕後主人,一定是穿越人士吧?把直播間打賞,榜一競爭的玩法帶到了鬥氣大陸!
【總而言之,虛高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