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謝寧與柳生麻子分手後,尋著“詩詩”所開的那輛喬治巴頓越野裝甲防爆車的車輪印一路追跑跟來,比馬拉松還快一倍的速度。
他也知道這樣做十爭危險,荒野之中危機四伏,怪獸那是到處亂竄,運氣不佳的碰上,逃脫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他沒子彈了。
按最佳的安全原則,他和柳生麻子不應分開,兩人的團體要比一人的單打獨鬥生存率要高一些,但兩人都選擇分開,有個性!
怪獸是不定期、不同批次被神魔投放在這裡,以增加混亂。
怪獸之所以到處亂竄,那是因為它原來的棲息地改變了,到了一個陌生的環境,它們一樣驚恐萬狀。多個怪獸會到一起時,還相互打了一場或轉頭避開打鬥,無論是爭鬥的還是避開的,它們都要確定自己的地盤。
當它們發現有更好獵吃的人類時,似乎達成一致意見,就是放下爭鬥,把有限的力氣用在人類身上。反正人類還很多,他們在那種堅固的四方體內,他們要時不時的出來。獵殺他們的場地就是自己的地盤了。
以往,食肉動物之所以亂走,那是因為有食草動物在逐草而行,自己不得不跟在後面。
而人類不逐草,那就蹲在他們的窩邊等他們出來吧。各個獨行怪獸和群體怪獸都有自己的地盤,地盤就是一個城鎮或城市的周邊,或者是幾個城市的周邊。
所以那些遠一些的荒蕪之地,反而沒什麼威脅,有也是小得多的、被厲害的趕到這沒獵物的地方的,如昆蟲之類。它們的體型變大了,但要和真正的大型動物比,它們還是小。
再加天空下著雪,冷,能量不高的小怪獸也不敢輕易出去,它的選擇睡覺,或者啃些草根,打算向食草動物進化。
所以謝寧的荒野中奔跑,運氣好的出奇,空著槍的他竟然沒被怪獸碰上。
兩個小時的奔跑,謝寧停下了,他看到前面有大堆的人群,這不符合常規!人類外出打怪覓食,最多也就三四十人。人多了,怪物自己會走避,想打也打不了。而他所見的人群遍了整個草原!
謝寧掏出望遠鏡觀察,看到的是殭屍!他們正以難看的姿勢朝一個地方走。再向前望,遠處隱隱約約能看有樓房的樣子。天光太灰暗,還夾著雪花,看不太清。再看一下腳下的車輪印,車輪印的方向就是向那城市去的。
謝寧知道殭屍的厲害,他不敢再前行,蹲看一陣,殭屍潮前去,在它們的當中露出了那輛喬治巴頓裝甲車。
謝寧再次舉起望遠鏡,看到那輛車已側翻,車門大開,車門上有鮮血塗抹,車中有人在掙扎,似乎要從上面爬出來,但象是被什麼限制住了出不來。
謝寧來回幾次調焦距,距離遠,八倍望遠鏡,怎麼調焦距,就是看不清在車中掙扎的是不是“詩詩”。
等殭屍群遠去後,謝寧脫下滿是泥且破裂了的跑鞋,從納物戒指中取出一雙半新的跑鞋穿上。
馬上要戰鬥了,得換鞋。戰鬥鞋,最好的是跑鞋!這是他末世生存的經驗,他收集了七八雙跑鞋,這是他最後一雙了!不過沒關係,前面就是城鎮,可以去買,他還有錢,買不到就是對方不上路了,那就怪不得還有可以搶跑鞋的這條法律了。
跑鞋在各大城鎮、城市中的商店及倉庫裡多得不得了。災難來了,人會死,跑鞋不會死,它們還在那,只是要找上原來配對的,須要花些心思。
當然,還有更好的戰鬥鞋,那就是跟披掛配套的戰鬥靴,目前,他的白色戰鬥靴還不如跑鞋,也很難看,他早就丟了。明牌貨的跑鞋,穿在腳上,有面子,有當年作明星時登臺表演的感覺,就喜歡這個。當然還有更重要的!就是抹一些髮膠,拿出梳子,把頭髮梳翻翻一下。
謝寧整裝後,拿出水壺喝了一口水,再用望遠鏡看一眼殭屍群,確定它們走遠了,才慢慢端著槍,貓著腰,向那輛喬治巴頓裝甲車奔去。
近到五十米,停下腳步,再次用望遠鏡觀察一下,放心了。要掙扎出來的不是詩詩,是一個頭發亂七八糟的婦女殭屍。它被安全帶綁著,出不來,它連安全帶都不會解。
車門的旁邊還有幾個開腸破肚的人,是殭屍,腦子沒了,肚子空了,還在拼命的想動,只不過它們站不起來,至少目前站不起來,它們沒多少能量,他們的能量還不如活著的時候多。
確定安全後,謝寧端著空槍走了上去,開腸破肚的殭屍伸手向他嗚嗚叫,它們努力翻身,向他爬來,太慢。
車中掙出來的女殭屍也向他張手嗬嗬叫,它努力要掙脫束縛它的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