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不歡而散(1 / 2)

318、不歡而散

朱信這話,可就不得了了。

起初,他提的那些建議,可謂是不傷筋不動骨,崇禎要實行,不過也就一句話的事情。

就比如吏治之事,崇禎大不了就下旨要求御史加強監督,至於各地造反的事情,只要出錢招撫就可以了,倒也不算特別難。

反倒是朱信提出要按照土地多寡,讓那些仕紳繳納稅賦的事情,這要真的辦下來,那可是捅破天的大事情。

明朝時期,其賦稅主要是來源於商業稅,田賦稅以及各種的雜稅,由於商人階級與士大夫階層相互串通形成了利益共同體,致使朝廷的收稅遭到了抵制與破壞,這也讓明朝的商業稅變得非常低。

稅賦的比例也僅僅只有“十五抽一”,在之後更過分,直接降到“三十抽一”,這就幾乎等同於“免稅”了。

不僅如此,在商業稅收的方面,商人們對於偷稅漏稅的情況更是嚴重,當權者也都是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這裡面也有自己的好處,所以,這就滋生了一種明朝工商業看似非常發達,但朝廷的商業稅收卻沒有多少的現象。

也正因為如此,由於明朝徵收的商業稅沒多少,那麼明朝的稅收大頭來源就直接落到了田賦稅的上面。

大明立國之後,明太祖朱元璋是貧苦出身,他深知最底層的老百姓的苦,在開國初期他就將田賦稅定得非常低,定製的比例為不超過年收成的四分之一,甚至,有的地方比這個還要低。

大明立國之後,這項輕徭薄賦的政策,在表面上看似很好,但問題在於大明王朝的土地權絕大部分都是在皇室、藩王以及仕紳階層手中,這些人根本就不交稅。

即使是有些富豪乃至一些有些資本中農,他們也會透過手段將自己的土地直接掛靠到那些不用繳納稅款的貴族、仕紳階層名下來逃稅,如此反覆迴圈,因此,這就致使大部分田賦稅的重擔全都壓在了人多地少的自耕農的身上。

隨著明代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土地日益資本化,土地兼併也逐漸加劇,地主豪強,勾結官府,強佔農民的土地,並運用一切可行的手段來逃避相應的賦稅。加上明朝中後期,宦官掌權,操縱朝政,賣官鬻爵和貪汙腐敗現象十分嚴重。為了迎合愛財的宦官,各地官員拼命搜刮民脂民膏。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侵蝕了稅基,造成了國家賦稅急劇減少。

佔著土地最多的少數人,不僅不繳納稅賦,還不斷地透過各種辦法兼併土地。而那些只擁有少量土地的農民,卻要承擔大部分的稅賦以及各種徭役,不造反才怪了。

針對各種矛盾,明朝的“一條鞭法”橫空出世,“一條鞭法”在嘉靖時期確立的賦稅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九年提出,之後張居正於萬曆九年)推廣到全國。

新法規定: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徵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這樣大大簡化了稅制,方便徵收稅款。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進而增加財政收入。

張居正在萬曆六年下令清丈全國土地,清查溢額脫漏,並限三年完成。結果國家掌握的田畝數達七百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徵稅田額增三百萬頃。在這個基礎上,於萬曆九年採用一條鞭法,作為全國通行的制度,可謂是大大緩解了財政問題。

“一條鞭法”稅制的改革出發點是好的,可惜,當時統治集團的利益早已經根深蒂固,輕易無法撼動,也是改革的巨大阻力,對於明代社會已經形成的生產關係,改革無力撼動,反而又發展成為了統治階級斂財的新工具。

萬曆掌權之後,對張居正改革的廢棄,就是地主階級在這次改革中勝利的標誌。繁重的賦稅再次壓得百姓喘不過氣來,而地主官紳們卻在其中中飽私囊,最後百姓不堪其負。

崇禎十分清楚,要改革稅賦,那可真是要了天下仕紳的性命,那幫仕紳還不群起攻之把他崇禎罵個狗血淋頭?

“改革稅賦,可不容易,你有何高見?”崇禎為了表示自己的大度,於是勉強擠出笑容,繼續問道。

可他心想,這事情就連當年的張居正都無法徹底解決的事情,就你朱信也還能解決?當年張居正幾乎遭到了全國權貴的反對,張居正能力之強,魄力之大,震古爍今,可結果呢?還不是不得好死,死後還要招致罵名。

“直接攤丁入畝,將丁銀攤入田賦徵收,廢除了以前的人頭稅,不管你是什麼人,土地多的多交,土地少的少交,沒土地的不交。”朱信搬出了他的想法,當然也是後世對當時稅賦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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