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祥看問題,與普通老百姓的視角是不一樣的。
老百姓眼裡只有好人和壞人,而羅祥的眼裡只有法律正義。
因為在他看來,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有陰暗面,包括他自己。
任何人都可能今天做好事,明天干壞事,人的思想無時不刻都在變化。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只對當下發生的事,進行恰當的判決。
在羅祥看來,這件事劉樹中到底有沒有犯法,其實不重要。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要講證據,你有證據你早就可以判了,你沒證據,你抓都不應該抓,何況已經被關了兩年。
換個角度,任何一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被抓進去關兩年,這是什麼概念?
另外,任何人被羈押兩年卻沒有宣判,這種事肯定是違規的。
這件案子在羅祥的角度,最大問題還是在刑訊逼供上。
沒有證據加上刑訊逼供,這是什麼?
這是所有冤假錯案的溫床,是所有正義的法律人士最深惡痛絕的事情。在這個年代,還在玩這一套,讓羅祥感到非常痛心。
一個億萬富翁可以被這麼玩,那普通人呢?進去了還有什麼辦法,還能向誰喊冤?
所以劉樹中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羅祥並不關心。他關心的是,這件事背後,那些人在玩弄法律,踐踏法律。把司法當成達到個人目的的工具。
這才是這件案子裡體現出最惡劣的東西。
羅祥和葉全敏對於劉紅的看法完全不一樣。
葉全敏認為劉紅一直在避重就輕,只講對方怎麼怎麼樣,對於自己父親的事一筆帶過。
他認為劉紅也不是什麼善茬,拿著輿論當工具,向公眾隱瞞了很多事實。
羅祥卻不這麼認為,因為劉樹中是否有罪,跟司法機關怎麼辦案,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難道有罪就可以刑訊逼供,草菅人命了嗎?
那還要法院和律師幹什麼,直接拉走槍斃或者直接扔到牢裡不就好了。
劉樹中是否有罪,京海法院有證據就判,沒證據就放人,就這麼簡單。
但是有沒有證據,都不是你嚴刑逼供的理由,這也是他堅持的程序正義。
刑訊逼供是有可能讓犯罪分子認罪,但也有大機率形成屈打成招,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基本都是這樣形成的。
羅祥的理念一貫如此,比如上次的扶老太太案。他並不關心到底是不是小夥子撞的。
他只關心法院判決時,有沒有證據。
為什麼這件事會鬧那麼大,因為就是沒有證據判賠。假設有監控拍到或者有目擊證人證實撞到了,那麼輿論根本不會起來,你法院怎麼判都沒事。
在沒有任何證據,小夥子否認的情況下,法官沒有任何依據判賠,這才是羅祥憤怒的地方。也是因為這樣,才導致了輿論譁然,所有人都不敢去扶摔倒的人了。
很多人都在糾結,這個小夥子到底有沒有撞人。這也是大多數網友爭論的點。其實這種視角層次是非常低的。
因為大家都靠猜,如果爭議案子都靠猜,那這個社會就完蛋了。
誰還願意去做好事,做完好事,我還要看法官大人怎麼猜?
相對於全民道德水平下降,社會信任體系崩塌,那個小夥子到底撞沒撞根本不重要。
有證據,那他就是撞了。沒證據,那麼他撞了也應該判沒撞。
這也是疑罪從無的法律核心原則!
這就是法律,雖然可能會讓某些犯罪分子逍遙法外,但卻能保護絕大部分人。
你不需要因為沒有監控,就擔心扶起老人而被訛詐。
你不需要因為被人欺負而不敢還手。
你不需要因為救了人,自己受傷卻無人問津。
這就是蘇哲和羅祥的初衷,這就是九神之劍存在的意義。
它的使命不是為某一個人,某一件事去分對錯。而是為這個社會,為大多數人,撐起一份光明。
對照到這件事上,劉樹中一家是否有罪不重要。重要的是,司法機關怎麼辦的這起案子,怎麼定罪,怎麼審訊,為什麼一直羈押,為什麼兩年只在庭審時見律師,為什麼到現在一審判決還不下來。
這些才是和大多數人相關的,因為這個社會上還有很多向劉樹中一樣的家庭,還有千千萬萬個比他家能量低很多的家庭。
如果這種程式非法的案件不消滅,那麼老百姓隨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