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籃球比賽,歸根結底就兩個方面——進攻和防守。
雙方的主帥在已知自己手上的資源後,要合理的排兵佈陣:在防守端,把自己隊伍裡的防守漏洞藏起來,多充分發揮自己隊內防守尖兵的優勢;而進攻端,則是要找出對方的大漏勺,讓自己隊裡的球員用更高效、更合理的方式得分。
“揚長避短”這四個字聽著容易,做著難。但是一旦做好了,以小博大也不再是問題。
在NbA裡,下狗翻身的案例還少嗎?
尤其是在熱火隊裡,戰術層面的安排要遠遠大於巨星們的自我選擇。
哪怕萊利是個“巨頭主義”的奉行者,但是他卻矛盾的秉持著“團隊籃球”的宗旨,強調球隊的整體性和球員們的配合。
這也是為什麼“Show time”時期的湖人能打出水銀瀉地般的進攻,“紐約黑幫”能夠制霸東部和公牛隊掰掰手腕。
大家都只看到了臺前的賈巴爾和約翰遜以及尤因,卻忘記了這一切都離不開“配合”兩個字。
哪怕到了後來的“熱火三巨頭”時期,手上有著當賽季最好的幾個球員的萊利,也沒有放任他們自由發揮。
他的愛徒斯波完美的繼承了他的理念,要不是某人“八分釋球權”,三巨頭的榮譽絕不可能僅僅兩冠。
但也正是熱火的團隊理念和詹姆斯的“個人主義”不符,所以他離開邁阿密也有了原因。
畢竟他可是詹姆斯,自視清高的他怎麼會願意在萊利手下當一個“提線木偶”呢,甚至連回騎士前都耍了“神運算元”一把。
說回現在,萊利自然也制定了對於76人隊的針對戰術。